可能还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多一些。
但实际上在上世纪,格伦的名号完全不输大卫。
在进联盟之前,罗宾逊在NCAA就已经名声大噪,而且是灭霸级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东尼是NCAA大杀器,大一就场均22.2分10篮板。
但2米01,体型相同的罗宾逊,大二赛季场均24.1分9.4篮板,大三赛季场均30.3分11.2篮板!
实际上,罗宾逊就是历史中安东尼的选秀模版之一。
凭借着这种残暴的表现,他毫无意外地当选了1994年的选秀状元。
状元年年有,但是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兰特·希尔!
这是选秀大年的当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赛季场均21.9分6.4篮板2.5助攻,率队把上一赛季东部垫底的雄鹿队打到东部第九,而且距离第八只差了一个胜场。
这种表现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现象级的,标准的天之骄子。
但是这家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评选中输给了希尔!
乍一看希尔“乔丹接班人”,输给他很正常。
但实际上,新秀赛季不论是个人数据还是球队战绩,都是罗宾逊更占优。
而这,也是值得埃斯利讲这个故事的原因。
因为罗宾逊他真的很特别。
1994年的时候,NBA当时连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没有规定,给多少全看球队和球员谈判。
格伦·罗宾逊,当时要求雄鹿队给的合同是13年1亿!
那个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万,乔丹也才500万,这种行为在当时直接就炸了。
不过迫不得已,雄鹿队最后还是和他签下了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这让他载入史册,甚至逼得联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规则。
然而这还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罗宾逊天赋爆棚,雄鹿队能被他逼迫签这个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证。
如果他像科比那样自律,努力训练的话,他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乔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还是另外一个极端。
性格狂傲,经常酗酒,还时不时酒后驾车,辱骂球迷,打架斗殴。
而且他真的不训练。
他就是翻版的奥尼尔,不同的是奥尼尔刚进联盟练的还挺多,他是进联盟就很少练,完全靠天赋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