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知道了一些他以前都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拉塞尔其实并不叫比尔,他的全名是威廉·菲尔顿·拉塞尔,里面没有一个是个比尔搭边的。
这个和斯潘诺里斯倒是有点像。
斯潘诺里斯是因为“kill.bill”被人误叫作欧洲科比。
而拉塞尔被人叫作比尔的原因更荒诞一些。
他是因为队友喊“Block”也就是盖帽的时候为了方便叫bill,久而久之队友们叫顺口了,他的名字也就变成了比尔·拉塞尔了。
而且拉塞尔的学生时代也很有趣,和艾弗森进NBA之前是个顶级橄榄球运动员,邓肯打篮球之前是个游泳运动员,诺维茨基打篮球之前是个网球运动员类似,拉塞尔进NBA之前是个跳高运动员。
而且他同样也不是个一般的跳高运动员,他在大四的时候就跳出了当时世界排名第七的成绩。
甚至在1956的时候,因为当时规定职业运动员不能参加奥运会,拉塞尔还威胁说不让自己以篮球运动员的身份参加奥运会,他就以跳高运动员的身份参加。
这些都能够看出他在跳高运动上的天赋。
如果他一直往那个方向发展的话,一定也会成为一个奥运选手,甚至有机会夺金的那种。
至于最后为什么没往跳高的方向发展。
“因为钱。”
拉塞尔说完自己忍不住大笑起来。
很真实的回答。
而且拉塞尔说起钱还颇为得意。
在他那个时代,NBA还是很小的一个联盟。
那时候在NBA打球的球员,大部分都有自己的第二份职业。
比较知名的比如乔治·麦肯,除了打球外还得兼职做律师,还有另外一个NBA50大戴夫·宾也在银行打工。
不过拉塞尔是个特例,那时候联盟还没有新秀合同一说,合同全看球员和球队的谈判。
拉塞尔在一进入联盟之后就拿到了2.4万的年薪!
别用现在的眼光去看那时候的年薪,这在当时仅次于鲍勃·库西的2.5万美元,是联盟第二高薪!
“你知道吗?当年威尔特和洛杉矶签了一份十万美元一年的合同,那是NBA有史以来最大的合同,第二天我就和波士顿就签了一份十万零一美元的合同。”
拉塞尔说到这的时候放声大笑。
回忆这些事情,他脸上满面荣光。
孙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