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 / 3)

章金奎每每看到白洁芬白皙的脖子和隆起的胸脯,就觉得春意盎然。他认为,白洁芬这“白”字姓得好。她真白,脸白,手白,脖子白,脱了军衣,那身上的肉一定更白。他一直想替她脱衣裳,心里头至少已替她脱了一百次,甚至觉得她的躯体他已是十分地熟悉了。他一次次用目光抚摸她,由此而感到一阵阵快意,获得了一次次满足。

白洁芬还挺温顺,轻柔得象水,不象他妈的温琳娜,生就一副寡妇脸。那温琳娜咋着敢姓温呢?她可一点温情也没有。在白集时,有一次他很无意地摸了摸她屁股。她竟甩手给了他一个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这哪象国军报务员?活脱一个泼妇!说到底,他还是她的长官呢!她和白洁芬一样,都是少尉衔,他章金奎是少校衔,——少校团副,少尉打少校的耳光,不应该嘛!只为被摸了摸屁股蛋子,就如此这般的泼辣,象个女人么?!是女人,而且又带着屁股蛋子从军,难免是要被长官们摸一摸的。

他确确实实是这两个女人的长官。尽管她们是23路军司令部派来的,可他还是他们的长官。这便有了机会,他干她们只是个时间问题,——尽管温琳娜不可爱,他还是准备爱上一回,只要是年轻女人,他一概都是很热爱的。不是因为爱女人,他决不会放着汤司令的手枪排长不做,开溜回家。

给汤恩伯司令做手枪排长,那真叫威风!汤司令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两把盒子枪提着,谁人见了不恭敬三分?!好好跟着汤司令干,那可真是前途无量。他偏太爱女人,先是搞了一个寡妇,后来又爱上了那寡妇十五岁的大丫头,硬把那大丫头爱伤了,几天没下床。汤司令知道后火了,说是要阉了他,后来又说不阉了,枪毙。他一惊之下,逃出军法处的监号颠回了卸甲甸老家,和二道街的赵寡妇又爱上了。

只爱了没两次,他就乏味了,赵寡妇那东西根本不算个东西。他又爬头道街老刘头家的窗户,趁老刘头不在家,把老刘头的孙女给爱掉了。老刘头的孙女见他穿着国军军装,便以为他是23路军炮营的。后来老刘头打炮营时一马当先,用鸟枪轰得炮营弟兄鬼哭狼嚎。再后来,老刘头也他妈进了新三团,在章方正的一营做了伙夫长。

他那夜参预打炮营,不是冲着赵寡妇的东西去的,那东西不值得他这么玩命。他是冲着兰尽忠兰大哥的义气去的。义气这东西不能少,当兵吃粮,玩枪杆子,忠心义气重若泰山。对此,他深有体会。不是冲着义气二字,执法处的弟兄冒着风险放他逃,他或许真被汤司令毙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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