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弓的嗖嗖声从四面八方传出,纷至沓来的弩箭壮大的损坏力连贼人手中的木盾都能击穿,更不用说手持火把的贼人了,一个个中箭身亡,逝世亡的暗影笼罩在场的每一个贼人身上,贼人们魂飞魄散,陷进了一片混乱之中。
“大家不要惊恐!”山贼的头目强作镇定,凶狠狠地说道:“敌人的营地就在我们的前面,只要我们镇定下来,保持队形向前面突击,就不怕敌人的埋伏,而金矿就是我们的了。突击……”
金矿的魅力比什么都要大,很快地队伍又重新组织起来,高举长剑弯刀之类不等的兵器,一窝蜂似地向前冲往,果然除了再有零碎几支弩弓能射杀山贼外,对贼人已经要挟不大,冲出百来步后,贼人们惊魂略定,举目四顾,四处一片安静,刚才的杀戳就像是做梦一样。
但这个梦未免太真实了,不久前还在称兄道弟的伙伴瞬间永远地躺在他们身后,经此一来,山贼们的士气低落,胆子也变小起来,不管头目再怎样的诱惑,大家都是前进一步,后退三步谨慎地慢慢向前推动。
这时的雷尔斯他们早已转移阵地,目标放在了另一批不断接近的马贼身上。
又是一支接近三四百人的队伍,只不过这次的贼人素质明显比那边的高,每个人都是扳着脸沉默不语,雪亮的刀剑,整洁的步伐,每一处都流露出这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在前面一个亮着火把的向导带领下,不急不慢地向前迈进。
“疾风之狼!”塔尔夫低呼出声,面色开端有些不自然,甚至于有点僵硬起来。
“什么意思?”雷尔斯剑眉一轩,好奇地看了塔尔夫一眼道。
塔尔夫紧张地又看了渐渐走近的马贼一眼,才转过火压低声音道:“疾风之狼是商队永远的噩梦,更是我们佣兵的噩梦,我们当佣兵这行业的都知道,假如遭碰到一般劫匪的话,顶多破点财,但遇上疾风之狼的话就不同了,他们不但洗劫财务,连人都要杀!”
“劫财,还要杀人?”
“不错,人杀清光,货抢清光。”塔尔夫脸色阴森地说道。
“你怎么认定眼前的这批人就是疾风之狼?可能不是呢!”雷尔斯也没看出这些贼人身上有什么特别的标记,有点困惑的朝塔尔夫问道。
塔尔夫拍拍胸膛,确定的说道:“必定是的!来往如风是疾风之狼的特点,也只有他们才干每个人都配备这种来自雪原高山的纯种汗血良驹,我们当过佣兵的都明确,只要看见这种高大、长着红毛又是成批的马驹,那这伙人尽对是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