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年他会遇到莉莉丝,为什么他当时半条命都没了。
因为他之前的同伴死了,所以才让莉莉丝跟自己搭档,因为他当时就深入了中东一个军阀家里,冒着枪林弹雨干掉了对方。
他还上过战场,那是雇佣兵生涯,以多打少,死人堆里爬出来,这种军靴踩着地面,就跟死神敲响了丧钟差不多。
他这十年敌人太多,本来以为是什么组织,现在看,还是他想的浅了。
像他这种人,眼皮子浅了,很容易深陷泥潭,然后把自己给淹死。
他感觉自己浑身出了一层冷汗,刚才的想法实在是太冒失跟无脑,要是高随那么好救,人家也不会随意就关在人可以找到的地方。
“大统领!”
三条汉子看到来的人群,纷纷从集装箱上跳下来,然后行礼。
所谓的大统领,不过是穿着一件黑色风衣,带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脸上有刀疤,很长,几乎从天灵盖一直延伸到下巴。
这是被人一刀从上而下劈砍下来造成的,也是他反应的快,要不然就是脑袋快花,而不是皮肉之苦。
这男人没有说话,直接示意他们打开集装箱,然后看着他背后两个人走进去,将里面的高随拖出来。
此时高随浑身是血,鼻青脸肿,一条腿也被打断了,就那么被丢在地上,如同死狗。
“可怜虫。”
那高大大统领冷眼看着高随,“你的属下,去找萧逆了?”
他的中文不是很好,有些蹩脚,但也听的清楚明白。
高随抬起红肿眼皮,满眼的血丝,裂开嘴吐出一大口血水,“要杀就杀,何必那么多废话!”
“有点意思!”
高大大统领打了一个响指,看着集装箱上的两条汉子左右开弓,对着高随就是一顿暴打。
高随昏昏沉沉,好似看到了以前死去的老兄弟。
这样也很好,他本来就是早就该死的人了,总不能靠着出卖朋友让自己够活下去。
人都想要活着,没有人例外。
就是八九十岁的老人,他也怕死。
恶疾缠身,尚且要去医院苟延残喘。
这说明什么,说明人骨子里都想着能再多活一天。
可有些事情,对一个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
当年他高随跟一条狗差不多被赶出通天帝国,从此四分五裂,那群狼崽子占地为王,他只能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在犄角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