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冕愣了两秒,立马反应过来刚刚自己差点被当冤大头宰了。
他脸色瞬间臭起来。
老板干笑两声,硬着头皮说让他们等一会,自己去里屋拿出几把正儿八经的货,摆在花哨面前。
花哨拿起其中一把,点点头,
然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下,上弹匣,打开保险,拉动套筒,上膛,瞄准,动作无比流畅,一看就不是新手。
黎冕咽了咽唾沫。
花哨:“这把还像点样,虽然是淘汰下来的99式半自动,但总比没有好,老板,出个价吧。”
最终这把在花哨看来老得不成样的枪,以五万多软妹币的价格成交了。
回去的路上,黎冕上上下下打量她,一脸的探究。
花哨:“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当跳棋。”
“你......真懂,还是瞎掰诈那老板的?”
花哨说她瞎掰的。
黎冕怎么可能信她的鬼话,追着她东问西刨。
花哨不耐烦,丢下一句话:“有朋友是做这行的,再问打死你。”
是朋友吗?
花哨不知道,也不知道怎么给他定位。
这人就是那位姓邬的大人物,国内枪械领域的知名设计师,算是半个公众知名人士。
明面上的本事在京圈里通着天,暗地里却干着走私的营生,权钱倾天。
大家背地里都喊他祖宗,是个白切黑的主儿。
在花哨年少的记忆里,会所里的男客人总是有很多面孔的生物。
唯一不变的就是,有钱有势,又老又丑。
但唯独祖宗不一样。
他不仅有着千金一掷,挥金如土的大手笔,还有着魅惑女人的好皮囊。
花哨曾听小姐们私下里议论,说祖宗那双眼睛里不是眼珠子,是酒,对视一眼,人就醉了。
也因此,圈子里的姑娘都铆足了劲钓他,不给钱白睡都乐意。
甚至曾经昔日的姐妹为了他打的头破血流,翻脸无情。
奇怪的是,祖宗虽然经常出入这些风月场所,砸了数不清的钱,但却从不包女人回去。
这在一群养小老婆的权贵里,就是一奇葩。
那时候花哨年纪小,全当个八卦听,也没深究过为什么。
直到后来真正接触到他,花哨才知道他这么做的用意,也因此深深的忌惮他,从不敢交心。
哪怕他对她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