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些工人就在那里等着我去的时间段,其实实际上来说那个总老板已经到那里了。他跟那个财会在商量呢,把这件事情要圆满的给他们解决。
毕竟来说做工的时候他们是事先讲妥的,所以说对于这个事情总老板说先把工资拍给他们吧,然后这个款项在我的那个账户里面,把它提出来不走公司的账目就可以了。
等到那个经理回来以后,然后我们再做一个这个账目的材料就行了,可是这个程度上,这个财会是没法下葬的,对于这种开支的问题,毕竟难受吗?一般的建筑公司他们都是有规定的,至于条款的问题他是不敢违背的,如果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个经理要是把他通过法律手段,那么他就要下岗了,所以说这个总老板也实在是没有招。
后来当我去到那里的时候,问了那个经理的名字,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经理其实实际上来说是我的同学,这样事情就好办得多了,我直接打了他家里的电话,告诉他我在工地等他呢,因为有事要找他,所以我很着急,就这样他又开着车来,到了这个工地,这个事情我一提起来以后,他说既然是你们工地的人,那么有些事情我做的也就过分了,其实我也挺为难的,如果这些钢筋工从我们这个工地撤出去,我们现在工地上来说基本上上面的楼层就要瘫痪了,钢筋工那也就剩个5个6个的了,他们是干不过来这一个楼层的活的。
至于我们工地的新招的工人,他们两天以后才能到这里,所以我想让他们也就是帮我一个忙,并不是真正的想不给他们钱,毕竟来说在哪里做工住哪里呢,我们都一定要给他们付工资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我就跟他说,要实在不行的话这样吧,这儿来了一次12个钢筋工。
我再给你这里留两个人,我现在领10个人回去,但是你这里要是如果要真的实在着急的话,那么这10个人把我们那里的合作的差不多的时候,让他们晚上的时候来你这里给加个班
如果他们10个人晚间的时间段来你这里给你们干两个小时,那么对于你们来说,实际上来说就等于你们本身工地的员工干一上午的时间段了。
所以这样也对你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帮助,那个经理说如果这样是最好的了,所以他们把工资就付给了这些钢筋工,我临走的时候告诉他们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让他给我打电话,但是我们这10个人必须那是晚上才能帮他忙的,白天的时间段我们这个工地是离不开他们的,所以说他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