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耽搁,不遇到任何的魔怪和陷阱。
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走了没多远,他们又被另外一群魔物围上了。
矮矮的,胖胖的,圆滚滚的,有着八条短腿和一双小小的牙齿。
这是一种特殊的蜘蛛类魔怪,名叫“圆头蛛”。危险性在蜘蛛类魔怪里面排倒数第一,甩开第二名至少一条长安街那么远。
当初隋雄挑选它们的时候,曾经把一只妄图偷吃小绿——丝蒂尔的宠物。一只怎么都长不大的绿色小史莱姆——的土狼扔到大群的圆头蛛里面去。如果换个别种魔物,那只倒霉的土狼能够留下几块完整的骨头就算是叨天之幸。然而这条土狼最后竟然活着冲出来了。
尽管浑身上下被咬得青一块紫一块,但它竟然在一群魔物的围攻下活着冲了出来!
“这就是生命的力量吧!”隋雄如此感叹,放了那土狼一条生路。
而圆头蛛,也就成了地下城迷宫里面的住客之一。
这种奇妙的魔物攻击型很强,然而攻击力很不强,反正从来没谁听说过有人被它杀死的。
但被它那对毫不锋利的小牙咬得浑身青紫的衰人。这里就有几个。
好不容易摆脱了那群似乎跟自己有杀父夺妻之仇的蜘蛛魔怪,四个年轻的商人已经步履艰难。
但他们的神情反而坚定了很多,就连怀兹也不再叫痛和抱怨了。
面对痛苦,人们有两种选择,要么被征服。要么征服它。
被痛苦征服的人会变得怯弱,征服痛苦的人会变得坚强。
在暗中照看他们的丝蒂尔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这几个小伙子更有魅力了。
仅仅只是这个收获,他们这一趟就没有白来!
接下来的旅程中,他们又遇到了几种不同的魔怪,还遭遇了好几个挺麻烦的陷阱,吃了许许多多的苦头。
尽管他们很努力,最终也只坚持了三天左右,就因为精疲力竭而不得不结束了冒险。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缺乏冒险经验。自始至终,他们甚至都没发觉自己其实一直在迷宫里面兜圈子,转来转去,始终在不大的一片区域徘徊。
“冒险时间:七十三个小时,零头抹去;击杀总得分:一百零三分;求助次数:零;战利品价值:五百一十六点。”负责管理出口的那个叫做菲尔奥伊萨维,明明长得很漂亮却充满了金属质感的金发女人用毫无感情的平实语调说,“最终总分八百九十二分。你们可以选择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