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有点犹豫要不要把衣服脱了,来个“真空自由奔跑”!??
最后因为面子问题,轩辕翰墨放弃脱光了。
用全力暂时甩开了后面的追踪者,尝试把衣服挂一棵树上,然后全力往另一边跑。
追踪的人果然给骗到了,然后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追上。
找到原因后,轩辕翰墨不再怕了。
那个世界的电视电影可不是白看的!
你能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那我就让这个森林的动物都染上血腥!
森林什么动物最多?
老鼠!松鼠!甚至其他小动物!
轩辕翰墨发狠的,见到一个动物,就划伤自己把血抹上去,然后放跑。
这一招果然奏效了,追踪的人慢慢的开始追不上了。
“姑奶奶的!这小子够狠啊!这方法都想出来了!”
狐狸狠狠的把手上的肥鼠砸到地上。
“不管了!分头行动!这小子用了这么多的血,估计也快晕了,小心点!一人一个方向,追!”
狐狸决定分头追了,他这个队伍只有六个人,只有他是嗅觉灵敏,其他人都靠痕迹追踪的。
狐狸觉得,猎物花了这么多血,估计身体已经很虚弱了。。
但是他绝对不会知道,轩辕翰墨这变态一般的体质!
当然,狐狸也猜对了一件事。
轩辕翰墨确实有点晕,恢复再快,血液流失还是流失了,没那么快会补充回来的。
这决定,让轩辕翰墨的那一丝生存几率变大了。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轩辕翰墨这只可是一个受伤的“金刚狼”!
不死之身不至于,但变态的恢复能力,单对单的,绝对可以阴死对方!
轩辕翰墨终于与第一个分开追踪他的人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