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会忍得住不痛打打落水狗?
只有草原乱起来,才能争取到时间。
五千人的队伍静悄悄的离开了八卦阵大营,没有惊动任何人。
同行离开的除了不弃还有四条野兽。
不得不说,轩辕翰墨的影响力真的很强。
轩辕翰墨有不弃这个好伙伴,让所有人都纷纷模仿,都以驯服一条野兽为荣。
泰森最狂,他驯服了一条黑豹。
严焯最低调,他是当初最初训练那条狼的孩子。
只有钟奎是不弃生出来的后代,这是钟奎求了很久才求到的。
期间不弃还观察了他很久,可能觉得信得过吧,不弃才从他的那堆崽子里挑了个“妹子”出来。
最后一个野兽,却是一直藏在察哈尔怀里的白貂。
如果不是不弃围着察哈尔转悠几圈,把这条白貂吓得叽叽叫,大家都不知道。
为此,泰森他们都有点愧疚,他们的伙计也对着察哈尔发出过警告,他们还以为是它们见到陌生人才这样,还对它们教训了半天。
这次走的是乾西营守的那个边境,不是蓝正和的那个边关。
而且这一路都是在高强度的赶路,还是一边赶路一边和察哈尔学习马背上的技能。
这五千人可不是一般人,全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狼牙大队的兵,信奉的是达者为先!
谁有突出的能力,谁就能成为老师!
而现在察哈尔的骑术明显比他们的强,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的向察哈尔学习马背上的知识。
一连几天的学习,这五千人的队伍骑术上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全都是精英,学东西怎可能不快呢?
原本还有点因为自己是天才而骄傲的察哈尔,已经给打击得体无完肤。
他终于见识到这位“阿叔”是个多么可怕的人了!
能练出这样的军队,还能让这样军队的人信仰,能是个庸人吗?
而且还是他这个“阿叔”最先做到马背上睡觉的!那时候其他人都还在学习着!
“元帅!我们到了边关了。”
刚刚还在睡觉的轩辕翰墨睁开了眼睛抬起身体。
“入城,今晚好好休息,让马匹也休息一下,喂饱它们,更换马蹄铁!后面的日子就没机会保养它们了!”
“是!”
轩辕翰墨一马当先冲进了城,边关一早就收到了消息,一直等着轩辕翰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