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婴宁拿起来,左看看右看看,都没看出来什么奇怪的地方,她不由得嘲笑自己真是草木皆兵,想太多。
刚要把鞋放下,忽然,她发现,右脚鞋跟那里似乎有一处接线的地方不太平整似的,摸上去微微凸起,但是并不明显,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不会是手工留下来的线头吧?”
夜婴宁自言自语,把鞋子举到眼前,迎着光看了看。
她今晚就要穿着这双鞋逃跑,样子好看不好看根本无所谓,但是一定要舒适耐穿,要是没走几步路,鞋底开胶,那就糟糕了。
“这个是……”
夜婴宁皱眉,细看了几眼,用指腹按上去,顺着那个小小的线头一拉。
她竟然把线头拉了出来!
紧接着,一条一厘米左右的小|缝隙露了出来,夜婴宁连忙放下鞋,回房去找了一把美容小镊子,然后用镊子,稍微用力,把藏在鞋里面的一小截白纸给夹了出来!
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看来,这种原始老套的传递消息的方法,即便到了今天,也还是行之有效的!
夜婴宁反复确定门锁好了,房间里只有自己,再无其他人,然后才缓慢地,轻轻地展开了那张纸条。
很小的纸条,一厘米宽,两厘米长,卷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一个小白点。
上面只有两个字,但是夜婴宁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宠天戈的笔迹。
看得出,他很不习惯在这么小的一张纸上写字,所以每一笔都是相当的收敛,不敢用力似的。
“我在。”
透过这两个字,夜婴宁好像就能看见他本人似的,嘴唇一张一合,说出这两个字。
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既没有承诺那么动人,也没有情话那么唯美。
不过,夜婴宁一看见这两个字,眼睛就忍不住温热起来。
她知道他从来不会像那些男人一样,擅长说让女人心花怒放的话语,甚至,宠天戈压根就懒得哄女人,他不需要。
即便是和她在一起,他也几乎不去主动说好话。
我在,有的时候,或许比我爱你,还要来得更加令人感动一些。
就算真的没有办法离开顾默存,有这么两个字,夜婴宁也不觉得有遗憾了。
尽管她再不舍得,但是留着这纸条,还是太危险,她犹豫再三,还是把它撕碎了,冲进马桶里。
一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