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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千鸟市坊(1 / 3)

按照李云霄的猜测,李海涛应该拥有霸王神体体质。

拥有这种体质的人,只要给他足够多的能量吸收炼化,修为便能迅速增长起来。

因为霸王神体属于力量本源之体,修为的提升,只和吸收能量的多少有关,跟对武道的感悟无关,也不存在瓶颈之说。

所以,此次下山,李云霄除了给李海涛购买一枚空间戒指之外,为李海涛购买一些元石,用来修炼,也是他计划之中的事。

一行三人很快离开了血剑宗,前往离他们血剑宗最近的一座叫千鸟坊的市坊。

李云霄和李海涛二人虽然在血剑宗呆了八年之久,但一直以来都是穷光蛋二个,就算去了千鸟坊也只能干瞪眼,因此这么多年来,他们两兄弟还从来没有去过千鸟坊。

今天算是第一次了。

倒是他们身旁的夏雨荷,因为是女孩子,逛街是她们的天性,一年下来,都会去这千鸟坊好几趟。

所以,到了千鸟坊之后,夏雨荷自然而然的成了他们两人的向导。

三人先找了一家高档的酒楼,整了一桌子好菜,算是为李云霄送行。

饭桌上,李云霄和夏雨荷浓情密意,看得李海涛直翻白眼,暗骂这是什么世道。

因为在他的眼里,李云霄就是一个面黄肌瘦,长像残废之人。而他不敢说玉树林风,但身材魁梧,模样尚可。

至少比李云霄强看起来要让人顺眼得多。

想不明白夏雨荷为什么偏偏喜欢李云霄,对他却一点也不感冒。

当然,在李云霄疗伤的这段日子里,他狗粮吃得够多的了,已经习惯成自然,索性视而不见,埋头猛吃。

也不知道他们三人到底吃了些什么东西,这一顿饭下来,竟然花了十五个金币。

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被李海涛一个人干掉的,再一次见证了李海涛可不是一般的能吃。

十五个金币,相当于他们外门弟子三个月的开销,对于李云涛这个穷惯了的人来说,有些肉疼。

不过当他看到李云霄连眼都不眨一下,随后把十五个金币往桌上一扔时,一副全不在意的样子,这才明白,他的兄弟李云霄估计是发了大财。

李海涛瞬间有了打劫李云霄的冲动。

酒足饭饱之后,三人便在街道上闲逛起来。

李海涛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开始放李云霄的血。

不过,每一次李云霄付钱的时候,他都长了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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