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忘记了,算了。
可事实上,哪里能忘记?
说算了就算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魄力。
如果有的话,想来那喜欢都不是喜欢,因为真正喜欢的人,我们舍不得说这些过分的话。
就算说了,自己感受到的痛,一定比对方感受到的还要多。
杨瀚觉得,自己这个好人真的是白做了,分明是关心的,可是对方怎么就一点都不了解呢。
唉,还是歌总好说话,说两句就明白的。
他最喜欢的就是和歌总这样的人交流了,感觉不浪费时间。
和莫司空那样的人交流,简直就是浪费他的时间。
毕竟说了没用,明知道是错的,可偏偏就是要去做,让你完全找不到说的话。
歌柒在医院的这几天,过的很是舒心。
倒不是她必须住院,而是她不想回来,由此就能看出来,家对她而言,有多不好看,宁愿在医院待着,都不想回家。
“咚咚咚——”
“请进!”歌柒说完,将电脑收起来。
她不知道来的人是谁,但想来,对她来说,应该是比较重要的人。
因为杨瀚答应过她,不会将她住院的事告诉别人。
至于莫司空,从那天从她来医院,一直到今天,都没来看过她,可想而知,对莫司空来说,她就是一个路人。
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大概,是曾经莫司空太喜欢她了吧?
不然的话,怎么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模样,莫司空可是总一整个青春,喜欢过她。
现在就算不喜欢了,也还是有些感觉的吧。
“柒柒,手好些了没?”俞语笙熟悉的走进病房,笑着问。
歌柒看见俞语笙,心情瞬间便好了起来,就连刚才想起莫司空的不快,都被她给忘的一干二净。
“手好很多了。”歌柒笑,确实是好了很多。
告诉这些人的,都是自己不小心扭到的。
也没有人怀疑她,就是说她不小心,连手都能给扭了,那么还有什么是他她做不出来的?
这些关心她的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她。
可能是怀疑过的,但没有表现出来。
真的很庆幸,能认识这么一群人。
“今天给你煮了排骨汤,都说了吃什么补什么,希望你的手能早日好起来。”
俞语笙说话的同时给歌柒盛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