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中镇西北一隅,文安寺山脚之下,有一座遗世独立的楼台映入人的眼帘,听闻是前些年一次以文会禅,那位家喻户晓的邓笔行挥毫问禅,让当地人尊崇万分,于是自发为邓笔行鞍前马后修建了一座问笔阁。
此时一位中年男子,白衣胜雪,头顶纶巾,一袭单薄宽袖拍在栏杆上,一眼看去,打扮倒也平常,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但长相确实让人一眼看去,便觉气度不凡,脸庞仿若刀削,完全和前些年在洞玄湖题词无数的高参有七分形似。若是说旗鼓相当,倒也算不上。
但长相风流能当饭吃吗?!看看前些年那不可一世的高参,折一枝柳枝赋诗填词,往往都是字未写完,水迹已干。摆明了是要戏弄观者,拿观者取乐。可即便如此,也是让人趋之若鹜去附庸风雅欣赏一番,人人都是行家模样。
可如今呢?还有哪个士子文人愿意和他有半点交情?如今落魄潦倒的模样,即便是最低贱的泥腿子也敢骑在那人头上拉屎。
此时问笔阁楼外,有一小厮脚下生风,怀着抱着一块木板,火急火燎赶到了问笔阁,而后对站在横栏旁的白衣男子恭敬说道:“邓大人,那胆大包天的高参居然还敢提笔,当年的赌约明明高参输得一败涂地,如今居然违约。”小厮说罢,连忙拱手示意手中的木板而后说道:“这就是证据。”
这位在文中镇有“字可修身,文可治国”评语的邓笔行,仅是轻声唤着身前鸟笼中的金丝雀,直到兴致盎然看着眼前价值不菲的金丝雀吃完一粒荔枝才不咸不淡开口道:“他说不会提笔,便不会提笔。他如今已经是跌到泥土浑身找不出一点干净的人,你们又何必落井下石呢?”
男子说罢,轻轻抚摸了一番金丝雀。虽穿着打扮平平无奇,但一举一动都是一种用岁月温养的出尘气质,这是让寻常市井小民打破脑袋也装不出来的出尘宁静。
“可...”小厮有些踟蹰不安。
“可是什么?”邓笔行转过头看着眼前面露疑惑的小厮。
小厮将木板上八字端端正正放在邓笔行眼前,木板上的糖葫芦碎屑虽然和字迹有些不搭调,但却让人看着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小厮而后埋头说道:“可是这字迹,在文中镇除了高参和邓大人您,可能掘地三尺也找不出第三个人。而不是邓大人写得,那必然是高参自己落笔。”
“哦?”原本心思不在此处的邓笔行闻听此言,聚精会神看了看木板上苍劲有力,摘得韩体七分神似的字迹,情不自禁露出一抹惊讶神情,而后自嘲道:“这种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