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域,鱼渊大陆,是魔族主要的聚居地。自古以来人魔两族便势不两立,互相攻伐。
虽然魔族对人族是厌恶至极,但对人类创造的东西却及其感兴趣。仿照人类推举魔皇,设立朝廷管理魔域。设立城市,委派城主管理子民。大到国家制度,小到座椅板凳,甚至人类新研制的胭脂水粉都要一一仿造,以为潮流。
他们唯一不喜欢人类的东西就是衣服,觉得这是身为高贵的魔族人的象征,不可丢弃。魔族的人穿的衣服也的确特别,是用魔域特有的魔蚕吐丝织成的。魔蚕吐的丝是黑色的,所以魔族之人皆尚黑。再用灵血丹砂绘制魔纹与衣饰上,辉宏大气,气势非凡。
今天这些气势非凡之人,却一个个神色肃穆,施展法力离开魔都匆匆前往郊外的卯月森林,先是三三两两,而后成群结队。似乎是卯月森林中有大事发生。
劳克咪是一个魔族平民,没办法向贵族一样拥有丰富的资源,学习高深的魔法。所以过了几千年还是一个最低等的魔兵。虽然魔族的寿命悠长,劳克咪也还属于青壮年。但也正因为寿命太长了,让劳克咪觉得就算是条咸鱼也该翻翻身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这森严的等级制度之下,贵族把持大量的学习和修炼资源,平民想要出人头地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能是老天看他可怜,也可能像人族说的的那样,天生我才必有用。上天给了劳克咪一样特殊的才能,那就是隐匿术,俗称我站在你面前,你却看不见我。
可是这个才能有什么用呢?经过多年的思考劳克咪终于找到了用武之地,他当了一个神偷。一个不算有前途,但能不劳而获过得很舒服的职业。
刚开始他胆子很小只敢偷比他法力高一两级的魔队魔帅,怕级别再高的感知力太强大,发现了他。可这样也只能获得些魔币,不愁吃穿。
有道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魔的欲望也是一样。在满足了基本生活以后,劳克咪想要偷等级更高的魔修士,这次他想要一本魔法秘籍,想要修炼高深的魔法,想要升级,他不想在当一个地位最低等级最低的小小魔兵了。
经过几天的仔细观察,劳克咪觉得今天就是最好的出手时机。卯月森林哪里似乎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今天出动的魔修士最低等级的也是魔候级别的。
无论森林里有什么,宝物,秘籍,神兵,还是高级魔丹,甚至是古圣物都不是劳克咪所能肖想的。这是老虎的战场,不是小羊的乐园。他只是想趁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