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休眠了这么久,她将很难入睡,哪想到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洗漱、吃早餐,穿戴完毕,她不由得审视镜中的自己。
中等高度,倒是曲线玲珑。
因为鱼翅的白衬衣太小号,她的上衣扣子只能扣三颗,衬着里面的吊带背心,特别是小尺码的文胸,看起来比平时雄伟多了。
不过司马乱说得对,这些人似乎只有食欲旺盛,其他一切皆浮云。
她这般模样,只会让那些人想着她胸前的小兔子的脂肪含量如何。
而人家鱼翅是大长腿,她是小短腿,因此牛仔裤的裤边卷了又卷。
全身上下,只有球鞋比较合脚。
配着一头休眠了这么久也没长长的短发BOBO头,让她回想起她大学毕业的那一天。
她还没有领到证书,没有上台演讲,丧尸狂潮先来了。
事到如今,她也要被吃了吗?
既然如此,当初没有成为幸存者也不错,早死早了。
正想着,只觉得船身一顿,似乎撞上了什么东西,害得唐笙差点没站稳。
刚想跑到舷船边看看,小金毛极具特色的轻快嗓音在门外响起,“喂,肉,快出来。”
“我叫唐笙。”唐笙打开门。
“好吧,唐僧(笙)肉,跟我来。”小金毛手里拿着根双截棍,可是他却用一头伸进了后面的衣领,搔了搔痒,“我们领主让我拎着肉,不要丢了。”
“那请问你高姓大名?”唐笙打算套个近乎。
“一块肉不需要知道这么多。”小金毛前面带路。
“他叫杰克,杰克冯。”身后传来瓮声瓮气的声音,不用问就知道是大光头。
他们俩个似乎总在一处,之前唐笙没有注意到。
“那这个傻大个儿叫佟仁。”小金毛,不,杰克冯报复性的说。
要拆台么,当然要互相的啊。
可唐笙听得相当透彻:这一对是损友,必定是感情极好的。
越是这种,越难离间。
而且这群人和丧尸的最大不同,不仅是具有完全的社会属性和文明程度,而是他们似乎还有交流系统,并不是完全无感情,只知道吞吃吞食或者吞噬的生物。
也就是说,他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人。
只是他们这种人的定义,还她这种人的定义确实不太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