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得借你躯壳一用,多有冒犯!见谅见谅!”
话音落地,肉球猛地弹起,绽开一片光芒,落在小春的身体上,如没入一片水中。小春身体猛地一弹,竟站立了起来,肉球已取代了这个身体的主人。
活动了一下身体,肉球渐渐地适应了这个身体,自言自语道:“这个身体比我原来矮了点,不过还好是古代,人应该都不怎么高吧,不至于泡不到妞。哎呀,那个东东似乎比我原来尺寸大了些,好事好事。这个大脑,配置还算够用,不过记忆我想删除掉,过得什么日子,太苦逼了吧,整天住在臭烘烘的马厩里,我去!”
“怪不得想复仇,”记忆闪回到表妹梨花带雨哭诉那一夜,“小春”脸色露出了仇恨,道,“这个王八蛋!”
“原来我叫小春,这个名字好俗,以后改了,原来世界的名字也不太适应这个世界,叫什么呢?”
看着地上被脱体的肉球,那是一匹马的部分肉体,“马救了我的命,天上有云,不然我叫马云?算了,不能改姓,干脆叫凌云吧,就这样了。”
凌云适应了新的身体之后,捡起地上的宝剑,啧啧称奇,道:“不回到古代世界,真的不会相信古代制作宝剑的技术,真的是无与伦比,哪怕是现代工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啊!”
感觉肚子饿了,凌云想起自己借用小春的身体,无论如何得帮助他完成最后的心愿,于是提起宝剑,抓住几只蚊子,拍扁放进了口袋,大踏步走出了密林。
凌云不得不佩服自己:“虽然我没有超能力,但这个蚊子实在是厉害,毕竟也是高维世界的生物,看着低维世界,如同看一幅平展开的画卷,用蚊子杀人,绝对万无一失,只是残忍程度还比不上犬决,不够痛快啊。”
守候在林外的六位公子哥早已不耐烦,邢尚荣道:“肚子都饿了,人肯定死了哪里还回得来,胡大少,还不回去用膳先?”
胡魁内心最为焦急,人的死活倒是无所谓,只是赔进去一匹马一把宝剑,实在可惜,神色却故作镇定,道:“急什么,万一拿到修仙的秘籍,我看你们别求我!”
其余五人忍俊不禁,憋着不笑出来。
“恐怕没有修仙的秘籍,只有作死的秘籍。”邢尚荣调侃道。
胡魁焦心自己的宝剑宝马,没有理会他,其他人哄堂大笑。
哄笑之际,一人从林中走出,腰板挺直,衣衫虽然破烂,神色绝无卑贱,看清那副脏兮兮的面容,明明是小春,却像换了一个人。
“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