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怪物的意思,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
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血族是一个神秘的种族,他们外表冷峻,高贵优雅,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却喜好吸食鲜血。
皮肤苍白,昼伏夜出,在血族的朋友危难时,甚至愿意奉献出自己的鲜血,来唤回对方的生命。
而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
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是来自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
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该隐奉上的是杀死的弟弟,当上帝问他弟弟哪里去了,该隐辩称不知。上帝遂大怒,称该隐狡赖,说他弟弟的冤魂向自己哭诉兄长的暴行,所以该隐必须接受神圣的惩罚。而这个惩罚就是成为血族,并且永世受到诅咒。
此外血族的领导阶级大致是相同的,以领主为首,下设元老员,有十二位长老共同议事,其下还有数量不定的议员。领主和长老必须有亲王等级,长老是选举产生,议院是领主和三位长老共同认定的。
而领主一般是在前任领主退位后指定继承人或是领主决斗的胜利者担任。由于血族的寿命为无限,领主的工作有很复杂,一位领主在一定时间的任期后通常都会选择退位。
由于本身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
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
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他们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
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