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施旺教授是否有订机票。
果然,民航局回复称,施旺已经乘坐早班飞机飞往了海南岛三亚市,十几分钟前已经到了凤凰机场。
“果然啊!施旺教授想自沉大海!”
姚振华将这个事实告诉了施博,并提议“施慧赶快赶往三亚,施博留在本市与公安机关沟通。”
施博、施慧表示同意。
姚振华联系上了三亚市公安机关,请他们排查一下从目前时间开始到三天后各种有游客出海的信息数据,特别是租船出海的信息数据。姚振华推测,施旺教授可能自己租一条小船出海。
施博报了案,东山区分局也立了案,与三亚市公安局的函接工作,当然由东山分局来做,因为姚振华没有侦办权,没有办案主体身份。
两个小时后,三亚市公安局回复了东山区分局:“查明,在某一小旅馆,查到一条用施旺身份证登记入住的信息,还查到施旺用自己的身份证预订了一个小渔船,自己准备初二出海钓鱼。应东山分局的请求,三亚市公安局已经派人赶往施旺登记入住的酒店,准备先把人确定了,保障其安全。”
虽然案子是东山分局立的,办案主体是东山分局,但是在“找爸爸”这件事上,作用最大的是姚振华。
施博也认为姚队长在“找爸爸”这件事上的作用最大,所以施博专门打电话给姚振华,表达了感谢之情。
姚振华告诉施博:“可以买机票去三亚了,这次不仅要陪同爸爸回来,还要让爸爸原来你们姐弟二人,要让爸爸恢复对你俩的信任,让爸爸感受到你们的亲情还在。”
施博说道:“自己和姐姐都能这么做,但是否能达到希望的效果,那是爸爸说了算呀。”
“施博,你说的问题,我当然也看得出来,但是你若不能做到上述几点,你爸爸依然随时可以寻短见。”
施博也听明白了,道:“多谢姚队长!自己马上去三亚。”
果然,三亚分局找到了施旺教授。
下午一点过,施慧到了三亚分局,见到了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