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的,只有找到当时在场的第三者,许琅他们都推测,当时在场的应该是于鸿轩或者是于盼,不过,于鸿轩出现在现场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于鸿轩整容成了靳恩霈的样子,任谁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都会感觉到诧异和不自在,而于盼作为虞暮芸的护理护士,靳恩霈之前肯定和于盼认识的,估计,也只有她才能让靳恩霈刚到S市就又返回T市的人了。
而第二份报告是关于虞暮芸的。
法医对虞暮芸的尸体进行了解剖,给出了详细的死亡时间,虞暮芸大概是在三月二十三号,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左右死亡的,死亡原因是一个水果刀刺破了脖动脉,导致大出血,失血过多死亡的,死者生前没有进食,胃里面空空如也,死者的尸体上有酒精遗留下的痕迹,还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死者的头发,和手部曾经被火烧伤过,伤口的面积不是很大,也没有做过伤口处理。
现场勘查组,在对虞暮芸所租住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之后,发现,出租屋内的门窗完好,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虞暮芸带出来的财物也都没有丢失,排除了入室盗窃的可能性,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凶器,凶器上只有死者虞暮芸一个人的指纹,而根据法医给出的伤口结果,死者是属于自杀的,死亡的方式有点像影视剧里,古装片里的自刎场景。
根据法医和鉴识科的分析结果,可以肯定,虞暮芸是属于自杀身亡的,而这个结果在虞暮芸留下的最后的日记里也证明了这一点,不过,根据法医在死者身上发现的烧伤的伤口,还有勘察人员在现场发现的安定医院的病号服,还有护士服,可以肯定,虞暮芸和322纵火案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份报告是有关于震和陆琴轩的。
于震的死亡时间推测是在三月二十四号,晚上八点左右,死者的致命伤在脖子,死因也是脖动脉被切开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法医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基本被消化完毕的午餐,死者没有吃晚餐,另外,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酒精,死者在死前曾经大量饮酒,除此之外,法医还在死者的胃部发现了大量安眠药的成分,这些东西,都是死者在死前吃下的。
死者身上没有多余的伤口,只有脖子一处有致命伤,在死者的身上没有发现约束伤,基于这一点,可以判断,死者胃里的酒精和安眠药都是在死前自愿吃下的。
陆琴轩的死亡时间要比于震晚半个小时左右,陆琴轩的致命伤在手腕处,死者的手腕的动脉被切开了,也是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死者生前也没有吃晚餐,只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