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彻底离开了林雨晴的生活。
之后,林雨晴除了每天去学校,就是跟一帮熊孩子混在一起,大伙也会凑钱给她吃饭,如此念完了小学。上到了初中,她暴躁娇横的性格愈演愈烈,俨然成了小太妹。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拉帮结派,完全是林云年少时的翻版。
初一快结束时,她就被开除了学籍!
那一年,她十四岁。
而那些跟着她一起混的学生,不是转学,就是跟她一样被开除,大多都被驱散了。
没书读了,跟随自己的人也走了。
怎么办?
她开始每天游游荡荡,哭了笑了没人知道。吃的用的,都是她曾经行坏攒下的钱。
这可能是她叛逆这么长时间,唯一的好处。
没多久,她又怀念读书的日子了。可是时光哪能倒流,只能自己在家看书学习起来。像极了古时那寒窗苦读的书生,稀粥馒头,不能饱腹,却能激志。
熬了半年多,她感觉自己终于将初一的知识学好了。这个时候,她更想回到学校。
一次偶然的相遇,一个熊孩子告诉她,他有亲戚在学校工作,可以搭线,花点钱应该可以回到学校。只不过要三万块钱!
这么大一笔钱,林雨晴哪里有?
熊孩子提供了办法,就是带她去借钱,找了社会上的高利贷,顺顺利利的借到了三万块。
按道理,是绝无可能借到的,那帮痞子流氓不过是想将林雨晴变成自己的玩物。而且三万块不过转了个手,最终还是回到他们手上。为此,他们还给那熊孩子奖励了两百块。
林雨晴知道自己被骗后,温顺不过半年,又被刺激的怒火燃烧起来。可是当她找人时,人家知道她想对付真正的流氓,哪里愿意去送人头?好吧,对那帮流氓没办法,可那个骗她可以回学校的人,却不能放过!
当林雨晴找到人,那人却对她说,愿意将功补过!
原来是介绍她去酒吧工作,一来为了生计,二来为了还钱。
如此,她便到了一间酒吧做服务生,老板是一个叫阿琳的女人。对林雨晴也算很好,不仅给她应有的工资,而且不时还小有奖励。
放高贷的流氓可不会轻易放过她,有一次,便直接到酒吧找她了,林雨晴暴躁发作,抡起酒瓶就想砸上去。
可一个小流氓,又怎么能打的赢一群成年的流氓?!
被反抽几道耳光,顿时脸肿发青,一脚踹在她肚子上,疼的窒息,倒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