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让男人启程去把孩子接到开封城,正好凑上她休假,一家三口能团聚。
这就是通讯不发达的古代啊,底层老百姓要谋划一次远距离联络,有多难。
没想到这个胭脂,看着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娇俏少女,竟已是孩子的妈妈。
难怪方才在宴席上,姚欢注意到,王诜家的其他婢子,虽不至于卖弄姿色与伶俐,但多多少少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表现欲,尤其是那个领头的婢子石青,眼神竟比歌姬翠袖还灵活似的,全然不是在灶间与姨母沈馥之打交道时的收敛自持。
唯独这个模样最俊的胭脂,倒像后世酒店大堂的领路机器人,做事麻利、路线稳定,却浑无风情。
在这个女性很难接受教育、出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时代,好相貌是估值很高的资本。可眼前这个胭脂,却好像很早就放弃了利用这种资本的可能。
有时候,越是看起来美貌惑人的姑娘,或许越是心地简单,肚子里盘算来盘算去的,无非就是和老公孩子开开心心逛个街。
姚欢见她都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也不避讳自己的最后一个疑问:“你原来早就嫁人了呵,王公与李夫人可知晓?”
胭脂道:“我是李夫人作主买来府里的,李夫人心善,我怎会蒙骗于她。旁的人,多说无益。正因李夫人体恤我,我平日里才更小心,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告假出府,与俺男人相会。”
唉,真是不容易。
千百年来,底层打工的最苦。
男的做保安,女的做保姆,娃娃在老家做留守儿童,彼此不说相隔天涯,可一年也见不了几次。
姚欢遂爽快道:“行,胭脂娘子,我明日就去带口信给你男人。你们一家,团聚游玩的时候,来吾家饭铺啊,我请你们吃烤腰子炙猪肠。对了,那个云山小筑,是个茶楼?”
胭脂嗫嚅道:“卖茶,卖饭,也卖酒,门口摆的红栀子灯上,有个箬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