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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少女(下)(2 / 3)

来,从赌场到娼门,实在是每个槽点都体现了人性的恶臭!

北宋尚未像南宋宁宗时那样,规定性侵十岁以下幼女,流三千里、配恶州。

在这边境之州,过了十岁的雏妓,大概官府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不论律法,只论德性,为了在赌桌上转转手气,就糟蹋十岁出头的女娃娃,这是人干的事吗?

十一二岁的没糟蹋成,就拿十三四岁的去顶替?

姚欢盯着徐妈妈道:“你家这小养娘,并非因罪没入奴籍的官奴婢,而是有契纸的雇佣女使吧?你怎可这般龌龊!”

大宋已与大唐不同,除了因罪籍沦落、主家拥有绝对处置权的“官奴婢”外,像少女这般因家贫卖身为奴的,实则由大宋律法规定,卖的不是“身”,而是雇佣年限。

昨日,少女与宗泽说,自己乃附近交不起两税的农人,姚欢明白她定不是因罪为奴的。

徐妈妈一愣。

她听姚欢上来就揪着契纸说事,且言语十分不客气,再瞄一眼邵清,恰见邵清两道冷森森的目光,如冰刃般剜向自己。

这老鸨不免有些发怵,盘算着,遇上此等爱管几分闲事的,自己与其当街抵赖,不如干脆示弱,将这夫妇二人哄走得了。

她遂对着姚欢重重叹声气,道:“哎,对,如娘子所言,这丫头是有雇契的。我一时情急,怕得罪了客人……真的只是问一问她,谁想她怕得逃了出来。她不愿,便不愿吧,大不了我与客官去作揖赔罪,还他两倍的定钱。”

言罢,徐妈妈捏出一番“做生意不容易呐”的卖惨模样,便上前来拽少女的手:“红杏儿,随我回去。”

然而这叫作“红杏”的少女,一手搂紧小狗,一手拼力推开徐妈妈,转身“噗通”向邵清与姚欢跪下:“哥哥姐姐都是明白人,定看得出来,我回去也仍是落入火坑。我有个朋友,这几日就会到雄州,请哥哥姐姐暂借我几贯钱,让我先与这妇人解除雇契。待我朋友到了,我们定加倍偿还。若哥哥姐姐怕我跑,自可将我捆了。若我朋友不来,哥哥姐姐又要离开,自可将我另行转卖。哥哥看着是读书人,将这些写下来,我便摁手印。”

红杏虽气息急促,开口却并不语无伦次,一句是一句,奋力给自己挣一个脱离虎口的可能方案。

姚欢着实惊诧,又旋即生发出几分欣赏之意。

这来自乡间的小丫头,可以啊,不只是临危遇险时还口齿伶俐,脑子也转得挺快。

姚欢正想着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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