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一天只能用一次,灵血一周只能用一次,用过之后,你的身体会和从前一样,甚至更虚弱,如果你用多了,会加速你的衰老。”
体内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沈归却感觉自己的精神越来越充沛。
沈归接着追问道:“灵气和灵血怎么用?”
“新主人是个笨蛋,这都不会?灵气通过你的掌心输送至患者伤口部位,灵血自是将你的血滴入患者口中。”
“新主人,如果你遇到老主人,记得帮我照顾她,她孤苦了千年,现在已变成凡人,你吸走了她的灵力,要有良心啊。”
“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不一定能遇见的,遇见了,你们心里会有感应的……”
至此,沈归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还平白被一种不知是妖还是仙的东西说成了笨蛋。
这年头,学生大部分没有手机,家庭条件好的,用个小灵通就被人羡慕死了。
上网查个资料,还得去网吧。所以沈归此刻没法判断,黄出文的症状是不是白血病。
要确认此物说的话是真是假,只要让黄出文喝下自己的血,就会有答案。
不管他是什么病,喝一滴人血,总不至于影响他的病情。
打定主意,沈归开始思考怎么让他喝自己的血,还不至于像下午打架这般成为焦点。
黄出文住在男生宿舍302,李剑霜宿舍隔壁,由于今天是周末,宿舍里其他人都不住校,只有他和他的姐姐。
其实他已经在昨天拿到了化验单,这个只有十八岁的农家男孩,得知自己得的不是皮肤病,而是可能需要上百万医治的绝症,而且不一定有匹配的骨髓,即使匹配上了,也不一定能治好,等于已经收到了死亡通知单。
他没敢通知自己的父母,而是告诉了在城里帮人卖衣服的姐姐黄出芙,黄出芙也才刚满二十岁。
黄出芙对自己家的经济状况了如指掌,即使是把全家连人带地一起卖了,也凑不出五万。
姐弟俩除了抱头痛哭,再也没有别的办法。
做姐姐的不能眼看着弟弟这么年轻的生命,在自己眼前消失,于是先让弟弟安心上学,自己想办法筹钱,至于什么办法,她只想到了自己的年轻和美貌,应该可以换一些钱。
沈归并不知道,黄出文已经知道自己得的是绝症。
他走进宿舍,见这里有女生,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神神秘秘的说道:“黄出文,我老家有个偏方,专制你这种很难好的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