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生活轨迹,应该是了解的,他平时有没有什么固定的消遣,如果没有,我们需要让胡子跟踪他。”
胡子同学五大三粗的,被庞光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他虽然长相老,但年纪小,完全可以亮出学生证,宣称自己是他的粉丝。
卓衣衣道:“他晚上爱去兰木方酒吧喝点。”
终究是情人更了解他的生活习惯,沈归更加觉得不可以把任何一个女友变成前任。
前任要想整自己,会很致命。
经过两小时的行驶,悍马车开进了人口近千万的南都市。
水泥森林里,行人如同蚂蚁般渺小。
拥挤的道路,繁华的街道,如同喧闹在心上。
由于牡丹对道路不熟悉,沈归换座到副驾驶指挥。
“为什么你会对南都了如指掌?”
他才二十岁,土生土长的晓峰县城人,上学都没出过远门。
脑子再好用,了解一个地方也需要时间的。
牡丹上次陪他来买车的时候,就很想问这个问题。
沈归实话实说道:“我在这里奋斗过半辈子。”
她只当他在开玩笑,神奇的老公,就是座迷宫,她永远不可能摸清他的所有底细。
他知道她不会相信的。
沈归念念不忘辛酸的创业史,让牡丹继续往北行驶,穿过白塔区,进入南江区,熟悉的蓝山湖就在眼前。
蓝山湖畔西岸行人如织,唯有东岸破旧的小洋楼周边一片荒芜。
沈归下车后,指着小洋楼,对牡丹道:“我要把那栋楼买下来。”
上次来南都,他手上没有余钱,有想法没办法。
离蓝山湖南岸五百米的距离,就是他的母校南都大学,在华夏算三流大学,但在本省却是最好的大学。
蓝山湖以北是南都师大,南都财大。
即使是现在,蓝山湖也是南江区的中心,而南江区一直是南都市的中心。
寸土寸金,这里的物业只涨不跌。
沈归与牡丹沿着蓝山湖的湖堤缓缓行走。
其他人留在车上等候,如果卓衣衣下车的话,肯定会引起轰动。
她是南都市走出来的最大腕明星。
沈归感慨万千,心绪难平。
他对这座城市没有什么感情,怀念的只是青春岁月里,在此流失的光阴。
黄乔乔陪他走过最灰暗也是最光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