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愿线路有点短路。
“别装死,能不能!”
小愿不情不愿出声:“可以,十两银子一格。”
“欠着!”
“嘎?”小愿不敢置信,宿主什么时候无师自通赊账的技能了?
也不管小愿答没答应,王苗苗已经手握双刀,准备伺机而动。
二十几头野猪或三或两的分布在二十米为半径的范围里。
看似分散,实则能在有危险的时候,迅速逃跑或是攻击。
野猪王就在最中间,随时靠声音指挥,靠远的几头,则是在放风。
王苗苗有勇,却也不傻,明知敌众我寡还会直愣愣冲上去。
她准备打游击战,放一枪就跑。
野猪是群居性很强的动物,虽然没有狼那样记仇,甚至寻仇,但也会寻着气味,追出老远。
所以,这一群野猪,王苗苗是一个都没准备放过。
寻了一个下风的位置,王苗苗在地上抓了两把泥巴在脸、手,脖子上抹了个遍,还在地上滚了滚。
小愿忍不住问:“宿主,你不觉得脏吗?那里面还混有猪**呢!”
王苗苗依旧淡定:“这样能掩盖我身上的气味,野猪不容易发现我。”
小愿纠结,哪怕你这样说,还是好嫌弃有木有。
它家宿主洗洗还是能要的吧?是吧?
啊……
说时迟那时快,在小愿嫌弃的时候,王苗苗已经悄悄摸到放风的一头野猪近处,趁它头朝自己方向的时候,手里的狗腿刀疾速往前刺去。
四十多公分长的狗腿刀,如臂使指,朝着王苗苗看好的地方捅进,分毫不差,直入心脏。
一秒不到,王苗苗已经抽出刀身,登步后撤,窜回灌木丛中,隐藏起来。
刀上的血迹,也在后撤的同时被擦拭在茂盛的草叶上,刀身重新涂抹上泥巴,遮掩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