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有些感动。
这是我的记忆中,第一次有人为我出头,为我打抱不平。
还是一个男人。
不是我的父亲,不是我的哥哥,而是这个和陌生人也差不了太多的温绍年。
可我又不能太感动。
或许有的人就是天生爱管闲事。
有的人就是喜欢路见不平。
他们看到谁被欺负,甚至野狗被追,都会生出恻隐之心、怜爱之情。
所以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重要。
在别人眼中。你也没有那么特别。
认真你就输了。
……
老板娘在面对我这个从农村出来的弱女子时,有强大的心理优势。
可以盛气凌人,颐指气使。
但是当面对同样是城里人,且一看就家世优渥的温绍年时,明显就没有那么大的优越感了。
她咽了咽口水,赌气一样拍着计算机的按键:“好,我怕了行了吧?你们行,你们有种!”
老板娘从抽屉里又拿出了一叠钱,直接扔到了地上。
“给你,捡起来滚,就当我打发要饭的了!你被开除了!”
我低着头,就要弯腰从地上捡钱。
温绍年却阻止了我,他大声对老板娘说:“你这是什么态度?太侮辱人格了!她虽然在你这里打工,你是老板,但你们的人格是平等的!你凭什么把工资扔在地上?你捡起来交给她!”
老板娘肯把工资给我,已经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受了大委屈,做出了最大的让步。
此时怎么肯再服软?
她把嘴一撇,抱着肩膀冷笑:“要饭就别嫌馊!真那么有志气,你不要钱你走啊?你要是不要了我还真服你。”
“还有你这个多管闲事的,嫌弃地上的钱伤自尊,那你给她钱啊?你行你就上,不行别逼逼!”
“你这个女人真是无理取闹!”
温绍年还想与老板娘据理力争,可我已经听够了。
我从地面上捡起了钱,数了一下,是700块钱。
我小心的放在了兜里。
“我去收拾东西。”我对老板娘说。
“手脚干净点,要是偷拿了我的东西,别怪我翻脸不认人!”老板娘冷哼。
这完全是多此一举。
只是对我的再次羞辱。
我住在仓库,我能偷什么走呢?
往身上藏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