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京,最大的古玩市场,潘家园。
秋老虎依旧晒人,喧闹的市场大门处,围了起码三五十号人看热闹。
“郑少秋!你赶紧给我起来!你不嫌丢人的么!”
阳光下,修长白嫩的美腿,因为狠狠跺脚而微微轻颤。
黑色的紧身衬衣,更是衬托着汹涌波涛!
绝美精致的脸庞上,尽是羞愤!
地上趴着一个男人,他身穿普通的西装,左脸紧贴在地上,双目呆滞的看着那双如同羊脂白玉一般的美腿。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不是已经死了么?”
余光看到那些围观的人,他们身上的奇装异服,以及旁边的现代化建筑……
郑少秋猛的瞪大了眼睛……
“现在竟然2010年?”
“距离1910年……过去了一百年?”
“我没有死?这里是,百年以后?”
郑少秋身体微微颤抖。
清末民初,八国联军侵华,大量瑰宝古董流向海外,民间也有无数偷盗者。
他凭借一双金睛火眼,识珍宝,辨年岁,收敛无数古玩字画,震惊天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两句话,郑少秋以一人之力占全。
引得红毛鬼子夜袭大宅,奸淫他妻女,最后剜去他双眼!
他是活生生气断了心脉身亡。
可没想到,气绝闭眼之后,再睁开眼睛,已然是百年时光!
记忆,迅速的开始融合,现在这个身体叫做郑少秋,在一个传承百年的大家族中,做上门女婿。
身份不但低贱,而且招人唾弃,若不是妻子坚持婚事,早已经被赶出家族……
他今天同小姨子外出,准备购买一件古玩真彩,作为李家老太太的寿宴礼物。
却在路上觉得腹中绞痛难忍,最终在进了古玩市场后倒下……
临死前,才知道他被人下了毒。
“闭眼百年,睁眼重生……这一世,我叫郑少秋,金睛火眼探千元,已然不复存在。”
郑少秋喃喃自语,他撑起胳膊,从地上爬了起来。
一米七五的个头,刚好达到标准,只不过身体瘦弱,看上去像是根竹竿。
林肖月又瞪了他一眼,抓住他的胳膊,疾步往前走去:“我真的就不该带你出来,大白天的睡地上,丢人死了,回去我肯定和姐姐告你的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