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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为君之道(2 / 4)

“假使有一个人,为臣为子,在其位却没有尽心遵守忠直之道。没有尽心尽力,该讲的、劝谏的时候又没有劝,这便罪过之一。”苏越伶莞尔一笑道。

“哦?”上官瑾年饶有兴趣的望着苏越伶说道。

“假使又有一个人,他为臣为子,且尽了忠直的为臣之道。那必然会矫上要纠正君上,于好言之,为君为帝王者必会采纳接受,若君主修养不够,可能就怪罪于他,可能就把他贬官。而拂下,你为人处世大公无私,那些得了利益的人就会与你对立而为之。因而免不了找你麻烦。官官相护,一层护一层,底下的官员要谋私利,而你把他私利给挡住了,这个时候他们自然而然的就会借题发挥来陷害毁谤于你,所以须得谨言慎行,才不至于遭到这些诬陷。”苏越伶有条不紊的分析道。

“竟是如此。”

上官瑾年恍若醍醐灌顶般顿悟了其中的道理,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瑾年你可知这人臣亦有三罪之说?”苏越伶转过身来悠然一笑道。

“瑾年不知,何为三罪之说?”上官瑾年百思不得其解道。

“堂堂方宁侯,竟也有孤陋寡闻的时候。”苏越伶莞尔一笑打趣道。

“我一介武夫自然是比不得伶儿你博学多才见识渊博的,你就莫再笑话了我去。”上官瑾年羞愧的挠了挠头。

“所谓三罪之说,一曰导,二曰阿失,三曰尸宠。其中,以非先上,谓之导;从上之非,谓之阿;见非不言,谓之尸。”苏越伶徐步至桌前坐了下来悠悠答道。

“这又作何解释?”上官瑾年径直跟了过来于苏越伶迎面而坐。

“假使有一个人,为人臣子者,用错误的思想引导君王行为非之事,此乃谓之导;假使那个人非但没有纠正君王的过失之处,反而还附和,阿谀奉承他,不辨是非,言错即对,此乃谓之阿失;所谓尸宠,即指那个人贪恋君王的宠爱,明知过失而不敢直言,怕因自己的直言而失去君王的宠爱。”苏越伶遂即拿起茶壶给上官瑾年倒了一杯茶给他递了过去。

“哦?那,以非先上,谓之导;从上之非,谓之阿;见非不言,谓之尸这又是何意?”上官瑾年端起茶杯细抿了一口茶问道。

“以非先上,谓之导,所谓‘非’乃是指用错误的思想来误导君王。从上之非,即是指上位者错了还附和于他,如此君王就更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便只能一错再错。见非不言,谓之尸,即看到错误反而沉默不语,尸是尸位素餐,意为没有尽劝谏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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