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时间减半,林新诚能和那两个人各自有隔着屏幕交流十分钟的机会。
其实说是三十分钟,我会给你多些富余时间,也就是说问问题是十分钟,回答是十分钟,你们相互交流是十分钟。而投票时间依然是三十分钟。在这之前,我还给你十分钟看完档案,怎么样?虽然算起来时间像是少了,但实际时间是多了,很贴心吧。
然后林侦探,你想要的线索就在你所在的房间里,很贴心吧。
那么这里面谁该死,就看你能不能选出来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底这次不像第一关演你,我选的两个都是该死的”…
林新诚立马是起身翻查,没曾想是在这机箱的底部找到了卷宗。他看了一眼,上面分明是日本警方的调查报告。
此时林新诚看了这报告上的内容,也算是知道这次他查的是什么案件了。
这是一起灭门案,死者是一家七口。而若是从每个死者伤口的落点判断,凶手的利手是右手。而且下手是快准狠,是用的务求最快解决掉每位死者的方法。
除了说明这人有一定的经验以外,还证明了一点。这个人应该是被买凶去杀人的。
对于林新诚而言,买凶者和杀人者都是同罪,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两者都是不值得同情的。
所以这次的问题是让他在买凶者和杀人者二选一?显然他聚德问题不至于这么简单。
林新诚看着这两本资料,那是明白自己就是看完,思考的时间也并不多了……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林新诚已经注意到这两个其实是结案卷宗,换言之这起案子应该是已经结束的案子。
而林新诚翻到行凶者已经被击毙这一条,而买凶的人也是同罪论处,便是对这情况更加困惑了。
所以这家伙是想让我查什么呢?还是说这起案子另有隐情?
而林新诚留意到死者是和这买凶者有结怨的,再然后是负责杀人的凶手,他是急需一大笔钱给自己的孩子治病,也因为其以往有在国外当雇佣兵的的经验,也是因此被买凶者看中。
不得不说,这第一起案子在林新诚看来完全没有问题,从案发经过到结案呈词都相当的完美,至少文字上而言是让林某人没发现什么破绽。
那么如果是这样来看,林新诚就觉得相当奇怪了,毕竟他还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在这起案子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而林新诚没有时间思考,是立马翻看另一起卷宗,这卷宗的内容却是另一起事件,那是少有的银行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