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合理?”
“如果他真担心老婆孩子的安全,在看到嫌疑人拔枪,又忘记车子是防弹的,应该更加倾向于就范。而不是冲撞刺激嫌疑人……”
询问封燊的警员看他一眼:“那你想过,一个七八个月的孕妇,被人持枪劫持会有什么后果?”
记录的警员不用想,因为后果已经出现了。
封燊的妻子因为受到惊吓,早产了。
不管是因为撞了人被吓的,还是因为被嫌疑人吓的,都证明孕妇被惊吓后,可能会早产。如果是被嫌疑人劫持了,甚至可能一尸两命……
所以,封燊说的,不合理也得合理。而且,那是一个涉黑暴力团伙的核心人员。潜逃多年,犯下不少罪行,也确实是个凶残的人。
其实,那样的人,摊了也就摊了。反正活着也几乎肯定是吃枪子的。
但法律就是法律。在嫌疑人在被剥夺某种权利之前,除执法人员之外,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对嫌疑人有人身侵犯伤害的行为。
通常,只有见义勇为、自我防卫,才有可能是合法的。但也不能过,过了也是违法。
而封燊将人撞成全摊的情况,也可以说是自我防卫,现在警员取证,就是要看他有没有防卫过当……
……
封燊配合警方调取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看到记录仪上的录像跟封燊说的一致。
封燊甚至停了车,而后听到一声惊叫声,车子才猛然再次发动。
只不过车子发动的速度实在太快,嫌疑人还没来得及反应的就被撞飞了。却也下意识开了一枪。
记录仪还听到了一声巨大的尖锐撞击声……那绝对不是车子撞到人的声音。那极可能是挡风玻璃被击中的声音……
只不过很奇怪,他们没有在车上找到任何被枪击过的痕迹。
难道,那车子的防弹性能就真的那么好。被子弹击中连个痕迹也不舍得给……
……
封燊离开警局时,顺便将雷火开了回来。
回到医院后,他就去了兰莛歘的病房。兰莛歘睡着了,于外婆见他回来,有些担心问:“怎么样,他们怎么说?”
“外婆,没事的。我是属于正当防卫。”在人身安全被侵害或即将被侵害时,被侵害人反抗或者逃脱过程中造成侵害人人身伤害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正当防卫。
“小歘睡过去?”
“嗯。睡过去了。”今天的针水,有镇静的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