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倾歌点点头,对这种表现比较满意。
施粥一是为了召集人员,二是把当铺的名声打出去,让京城的人知道京城里还有这家当铺。
斐魄继续道。
“不过有个黑瘦的喽啰,最近总带着一批孩子过来成群结队地领粥,自从第一次来了以后,往后的几天都很准时的过来。因为他们人员众多,有时还会因为没有领到粥或是粥被别人拿走而和别人大打出手,时常闹得不行,来领粥的都对他有些避之不及。店里的老掌柜也劝着把他赶走,别让这种人影响了当铺的名声。”
沐倾歌皱起眉来,这个小喽啰听着就不简单啊。
斐魄又道。
“他似乎盯住了我们当铺,每日准时过来领粥,有时粥铺开得晚了,他还要边敲门边大喊大叫地催促,店里对他也颇有微词。”
沐倾歌把斐魄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觉得这个小喽啰不仅不简单。
如果能收为己用的话,自己的建立组织大业也就完成了一半了。
小喽啰带着一群孩子,这群孩子受他恩惠,甚至还要靠他养活。
那么他必然是经常带着流浪儿们行走在大街小巷,为了填饱肚子或是乞讨或是干别的了。
小孩子的心思最单纯,如果有人能给他们吃饭,他们就会把自己全身心地交给别人。
所以,由此推断,流浪儿是以小喽啰为首的,他们必然很听小喽啰的话。
如果能将小喽啰收为己用,那群孩子可就全部招入麾下了。
孩子小时看不出来什么,给个几年加以培养,文韬武略皆能养成。
比起半道截来的大人,沐倾歌认为自己手把手养起来的孩子更为值得信任,质量也更高。
斐魄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初遇时他才十二岁,也才过了几个月,就变了个样。
不仅擅于管理家务,经商也是不错的,再学些制毒功夫傍身,必然是一员得力干将。
如果能在那批孩子里找到一个斐魄这样的,那可就是宝藏了。
小喽啰能带着他们四处奔波求食,想来也不是个傻得,收为己用必然有更大益处。
所以,目前最要紧的事,就是解决小喽啰了,最好能把他说服,让他去当铺里干事。
“你最近好生留意着那个小喽啰,必要之时派几个人盯着他,或是跟着他,务必把人探透。又或者,你可以想些办法把人弄过来。”
说完,她对着斐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