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美,小酒馆。
劳瑞斯难得起了闲心,想起驻足片刻来看看门口那显得很有年代感的木牌。
小酒馆三个字是拿蜡笔写上去的,因为日晒雨淋还风吹的,有些地方的笔迹淡了不少,因此颇有些沧桑感。
或者用古老的华夏语言来形容,就是历史的沉重颠簸,洪流洗刷。
这天是个不大不小的日子,这座小城市迎来了它新的领导者,市民们大都去市政府门前瞧热闹了,这酒馆自然也就冷清了下来。
杰克整理好酒瓶和杯具,打算提前下班,享受一番难得的宁静夜晚。
没料到,刚出门就碰见了站在门口望着自家酒馆广告牌出神的男人。
男人西装革履,社会成功人士的打扮,下巴上扬四十五度仰望,广告牌,侧颜很是让人容易生起心动的感觉,迷茫里带着颓丧,富家公子落凡尘,恰好是现代小姑娘挺喜欢的一款儿。
尽管他欣赏不来这种颓丧美。
怔愣了好一会儿,杰克认了出来,这可不就是那经常来的,一晚上一杯炽日的小兄弟?
记忆中,他似乎酒量不怎么好,生活得也挺艰难的,每次付款掏出来的都是皱巴巴的票子,还有明显汗渍在上面。
但他眉眼里藏着的桀骜显示出他有着狮子般称霸山林的野心,骨子里自带的,不管何种境遇下都不可磨灭的,天生野性。
而且模糊还能记起,某个夜晚,这个男人还说过几句让他感觉并不怎么愉快的言语,因此,让他不由得多注意了一点。
但看他现今模样,似乎他眼拙了呢!笑笑,没有过去打个招呼的打算,拢拢身上大衣,从男子身边大步走过。
劳瑞斯忽然伸出手扣住了杰克烧落后的肩膀,“嘿,杰克,能为我调制一杯炽日吗?不喝它,我都睡不着觉了呢!”
杰克脚步停下,转过身,依旧是那个绅士礼,“我的荣幸。”
随后,回到门前,拿出钥匙打开锁,咔嚓一声响,木门换换打开,里面一片黑暗,还传出一阵尖锐叫声,外面明亮的路灯竟然丝毫照射不进去,仿佛藏匿着什么不可名状之物。
杰克回头朝劳瑞斯笑笑,很是体贴,将门推开的更大了,终于有一缕灯光钻入,射在吧台上,有些反光,有些刺眼。
劳瑞斯下意识眯起眼,插兜里的手顿了顿,意味不明。
下一瞬,灯光全开,杰克已经如往常一样站在了柜台,穿着调酒师装束,收敛之前的闲散亲和,信徒一样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