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去过光之吧吗?”
罗杰一边开车一边指着前方的夜店问萨米尔。
萨米尔耸了耸肩:“去过两次,一次是去杀人的,一次是去救人的。”
“那太可惜了,这是纽约最有品味的夜店,我真希望第一次是由我带你来的。”
“我倒怕这是你最后一次来逛夜店了,别忘了,还有一帮杀手在惦记你呢。”
罗杰却不以为然:“跟躲在地洞里一辈子相比,我宁愿选择一分钟的快乐,哪怕一分钟后就有人朝我开枪。”
反正打中了也没事。
这话太合萨米尔的胃口了,所以下车的时候,她故意从罗杰这边,蹭着他的大腿下去。
这是全纽约最旺的夜店之一,门口永远排着长长的队伍,但罗杰这种级别的,不用排队。
泊车的非裔小伙看到罗杰,赶紧点头哈腰走了上来。
“李维斯先生,今天自带美女来啊?”
罗杰眯了眯眼。
你懂不懂聊天啊。
把车钥匙和20美刀塞进小伙手里后,罗杰赶紧拉着萨米尔走进夜店。
值班经理比泊车小伙精明多了,一眼就看出罗杰今天带来的女子不一般,很绅士地询问:“李维斯先生,今天需要包厢吗?”
“聪明,安静点的。”
“没问题,我带你去最角落的包厢。”
“托尼.史塔克今天有没有来。”罗杰还记得自己的主要目的。
经理皱了皱眉:“没有,不过他最近都在纽约,随时有可能来。”
“如果他来了,告诉他我想见他,你老板呢?”
“查案去了。”
“啊,啥玩意?”
“哦,我老板给自己弄了个纽约警局市民顾问玩,这几天动不动就跟一个警官外出办案。”
经理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一个成熟而有魅力的女警官。”
秒懂。
“喝些什么?”走进包厢后,经理问。
萨米尔赶紧举手:“马天尼!”
她很享受这地方。
“明智的选择。”罗杰朝经理伸出两根手指,“来两杯马天尼,再来包瓜子。”
遣走经理后,罗杰舒舒服服坐到萨米尔旁边。
“地方是好地方,就是又没遮挡又没后门,最适合杀手搞伏击暗杀,”萨米尔环顾一圈后望向罗杰,“看来你是铁了心想当诱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