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位老板的强烈要求,NBA官方通过了不少改动。
新通过的规则有不少。
有发球5秒吹罚规则、24秒回表规则、球打在篮板上方弹了两下等于出界这类的小改动。
除此之外,最引人注意的有三个条款。
一个是提前续约规则改动。
当一名球员的合同总年限至少3年的时候,合同的第2年就可以提前与球队续约。
另一个是一次性条款,无限合同条款。
无限合同条款,意思是指1996年夏季自由市场开启后,每支球队签下的第一份合同,可以使用该条款。
这份合同无视工资帽、无视鸟权、无视薪资条款,可以给任意薪水的工资。
也就是帽外合同了。
这个条款公布之后引发了NBA的震动。
虽说全明星结束之后的那会儿,NBA就一直在讨论这个。
但没有想到,真的会让无限合同条款通过。
有传闻,尼克斯队老板以增加直播场次诱惑各队。
付出了大量的转播费后,推动了这笔条款的诞生。
看起来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实际上转播费是按照直播收入分成。
‘分成’,也就意味着播那些非热门的比赛不赚钱罢了。
热门比赛赚的不会少。
不热门的比赛本来也赚不了。
根本就亏不了多少。
不过明面上不是这样,许多人都觉得詹姆斯.多兰血亏,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
但不管外界怎么喷,都不影响这个条款的通过。
也不影响尼克斯用来做文章。
自由市场开启之后,尼克斯队直接给公牛队的超级巨星迈克尔.乔丹提供了一年3000万美刀的天价合同,还给了开拓者队一个报价。
要是愿意,尼克斯也很乐意给马龙提供一年3000万美刀。
刚结束的赛季,总冠军球队开拓者队的总薪水也才2300+万美刀。
公牛队跟开拓者队也差不多......
疯了!
这是很多人的第一想法。
但所有人都不怀疑,詹姆斯.多兰真会这么做。
只不过马龙这个才打了一年的华国人,就能赚3000万?
许多人都眼红了,一个外国人凭什么?!
围绕马龙的争吵也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