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你打算多少钱卖?”
陈耀文看了一眼这个老板娘问道。
虽然他对这报社还挺感兴趣的,但是他自然不会表露出来了。
毕竟这报社这么久都没卖出去,感兴趣的人应该不会多。
要是表露出很感兴趣的话,那恐怕会被宰一刀。
“你看我们这新汇日报设备和渠道都这么齐全,而且还是个二十多年的老报社卖个四五十万都没什么问题。”
“但是我见你这么靓仔,就便宜你一点吧,三十五万你看怎么样?”
“只要你同意的话,我们立刻签合同,到时候这报社就是你的了。”
老板娘想了想说道。
由于这几年这报社都快亏了她十几万了,原本还以为改革一下报社会变好一点。
但是没想到亏损的更多了,现在每个月都差不多亏个一万。
所以她十分想将这个烫手芋头给扔掉。
不过还好她主业是收租的,这点钱她也不太看在眼里。
只是不想让钱白白地给亏掉而已,有那钱还不如供多一间房收多一份租了。
“三十五万太贵了。”
“没人会愿意花这么多钱买一个没有前景的报社。”
“有那么多钱我还不如去买股票。”
“你说对不对。”
陈耀文笑了笑说道。
70年代的股市很容易赚钱,建筑石油煤业黄金等等,这些都是在70年代初引领涨势行情的产业股,基本上买了过个一年半载资金就能翻一翻。
但是买股票风险很大,而且这个港综世界的股票走势也不知道会不会像后世那般涨跌,要是一个不小心恐怕亏得连底裤都不剩。
所以稳妥点还是先搞对自己有用的报社,而且这风险比股票低不少,至少不会轻易亏的血本无归。
老板娘看了一眼这陈耀文,看来这个客人不是那么好糊弄。
不过他说的也十分对,现在股市涨的这么多,要是她把这报社卖掉之后,她也会拿钱扔去股市试试水。
“那你能出多少?”
老板娘看着陈耀文问道。
“十五万吧,你同意的话,我就买了。”
陈耀文想了想说道,要是小犹太在这里的话,恐怕直呼内行。
“不行,十五万太少了,这样我都要亏本卖了。”
“这报社好歹也开了二十多年,至少给我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