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普通的猎户,一年所挣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萧琅不一样,虽转世为人,可他继承了前世身为狼王的大多数优势,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体力持久。没有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却有特制的长箭和短刀棍棒替代,这些都让他成为了天生的猎者。别人到处寻找山鸡野兔,他能直接捣了鸡窝兔窝,别人四五个一起见了狼豹都要逃跑,他九岁时就单枪匹马宰了一条成年豹子。
儿子太过优秀,萧守望既高兴又担心,怕自己那混帐无情的亲爹和蛮横不讲理的大哥一家人眼红打秋风,所以只要萧琅打到罕见的猎物,父子俩都会特意拿到二十里地的白水镇去卖,而不是只隔六七里的平阳镇。
除了他们父子俩,没有人知道,短短的两三年,萧琅已经攒了六七百两银子。
听着萧琅淡然的语气,舒宛很想问问他家里到底还有多少钱,可,这种涉及人家家私的话,就算萧琅把她当姐姐一样看待,终究不是一家人,她真的问不出口。
“罢了,要是萧二叔发现钱少了,不高兴,你就说银子借给我了,千万别说匕首花了十两银子!”舒宛无奈地叹气道,幸好娘亲没有收掉她往常收到的红包,她还有点闲钱,可以先替萧琅垫上。
萧琅静静地看着舒宛,那双杏眼里的担忧警告让他心中一暖,乖乖地点点头。
舒宛松了口气,看看天色,笑道:“好了,咱们去找阿兰吧。”
结果,等他们拐进秦家所在的那条弄堂,正好看见秦家小厮领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郎中进了院子。
舒宛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小跑着奔了过去。
于是,两人与郎中同时跨进了厅堂。
只需一眼,萧琅就发现了舒兰的位置,然后看见她缩在秦家老太太的怀里,眼中含泪,抽抽搭搭地望着旁边的朱元宝,那双软软的嫩嫩的小手搭在膝盖上,几道血痕清晰可见。
朱元宝正提着那只弄伤舒兰的兔子,“阿兰你看,我把它抓回来了,你不是想摸它吗,尽管摸吧,把兔毛都摸光了也没关系!”原来,兔子的四只小爪都被粗布裹得严严实实,不管它扑腾的多厉害,都没了伤人的手段。
舒兰看了看朱元宝,想要伸手,可对上兔子那双红眼睛,突然觉得十分可怕,根本没有之前以为的那么可爱,便往老太太怀里缩了缩,脑袋紧紧贴着老太太温暖的胸口,撇嘴道:“我不摸,再也不喜欢兔子了。”
看出她眼里的害怕,朱元宝狠狠拍了兔子一下,“也好,这东西有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