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看着顾一凌,又往巷子后面扫一眼。现在已经流血了,混混也怕事情闹大。
“小子,有血性,不就是这个包吗,给你了。”混混把包包丢到了顾一凌面前,说完以后就跑远了。
顾一凌撑着地面,疲惫地用目光扫了扫那个女孩的包包,拿着包站起来后,下意识看了看自己身上。
由于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那件崭新而漂亮的西装已经脏得不成样子,而且袖口被割开一条口子,滴着鲜红的血迹。
见状,他自嘲地哂笑,犹豫了一会儿,把脏透了的西装从身上脱下来。
他只穿着背心,踌躇好久,把西装倒扣在了露出的胳膊上,正好挡住上面的伤口,然后缓慢地转身,身子有些左倾,一步步往巷子外面走。
后来丢包的女孩也追了上来,感动到哭,嘴上一直念着“谢谢你”和“对不起”、
顾一凌把包包还给了她,没说什么。
偌大的城市好多的人,还有从未见过的繁华楼宇。
顾一凌走到红灯的路口,突然感觉好无力好迷茫,本来在见她之前,准备梳好帅气的发型,再穿上一套漂亮的西装,结果都搞砸了。
西装被打得破破烂烂的,头发也弄得乱乱蓬蓬的,简直是糟糕透顶。
现在看来,真是好好笑啊,也许……正如被毁掉的西装与发型,那场他想象的相遇也被毁灭了。
顾一凌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失落的小狗。
然而,正当他无止无休的胡思乱想时,步伐忽然一滞,目光蓦然卡带了似的,一点点地僵硬。
此时,他注意到天边尽管没有那种想象中美妙的阳光,但这会儿的天气并不算太差。
这条沿河的道路上并没有太多行人,河不算太宽,两岸都种着柳树,微风吹拂,枝叶拂动。
然后就在男孩抬头的瞬间,仿佛冥冥中有种注定般,那个最想见的那个人竟然正好从河的对面经过,一样扬着头,潇洒地把双手抄在裤包里。
虽然她的样貌已与十年前已经不全相近,可顾一凌一眼就认出来了。
顾一凌的大脑瞬间空白了,也不管发型和西装有多脏多乱,瞪着河对面的她,只顾着追着她的身影,迅速穿过身边的一只只飞舞的柳条。
他们是遇见了吗?他不知道,也来不及想,原来真正要相遇的时候,仅仅只需要一个安静和煦的下午,没有烟花,没有气球,两个人走着走着,就撞见了。
“林筱。”
顾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