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老子特么的活不下去了,跟你们拼了。”
周万豪举起猎枪,打算临死前拉几个做垫背的。
警方根本没给他机会,下达命令,顷刻间把他射成了筛子。
周万豪也算一个人物,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可悲可叹。
“于欢呢?”
这时,一路跑过来的张佳音,担忧询问。
“刚才无人机看到有人摔下去了,不知道是不是。”一位警察道。
“什么?”
张佳音心里咯噔狂跳,吓得当场昏迷过去。
……
于欢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入眼一间古朴的平房,东西很少,很整洁,空气中还带有阵阵芳香。
那并不是化学添加剂所带来的香味,更像是村野部落里的花香。
再看被褥,粉粉嫩嫩,好像一间女孩子的慧芳。
吱呀!
房门被推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穿着朴素,不施粉黛,皮肤却极好的女人走进来。
手里端了一碗粥,放在床头柜上,“快趁热喝吧。”
女人笑起来如沐春风,就像春野里的百合花一样,让人感觉很舒服。
于欢受了伤,体力消耗很多,早就饿了,便不再客气,三两下把粥都给喝干净了。
虽然只是一碗白粥,但被女人煮的很好喝,可见她平日的贤惠。
“我再给你盛一碗。”女人很客气。
“谢谢。”
第二碗端来后,于欢喝的要慢一些,边喝边问:“是你救了我吗?”
“嗯,我和我爸昨天去山里采蘑菇回来的晚,被你拌了一跤,低头一看发现你还有气,就带回来了。”
女人说着,自我介绍,“我叫张德凤,你呢?”
“于欢。”
“于欢,你可真是福大命大,从几百米的山坡上滚下来,都没有什么大事。”张德凤越想越觉得神奇。
于欢挠挠头,“可能我身体比较好,还是多亏你们把我背回来,不然我要被野狗叼走了。”
“嘿嘿……没事,举手之劳。”张德凤一脸天真无邪的笑着。
于欢看得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
最近几个月在他身上发生太多事情,周围几乎到处都是尔虞我诈,已经很久没碰见如此质朴的姑娘了。
所以于欢对她,倍感亲切。
这时,一个粗矿的中年男人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