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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有恃无恐(2 / 4)

项背,人脉势力毫无根基的他与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马前卒就要有马前卒的觉悟。

这个时代的生存没有那么容易,马家不过刚刚摆脱了衣食忧患,在平民眼中仆从数十也许算是这陇县外的小豪族,事实上他明白这什么都不是。若是太平年月,这样的生活对于马越来说已经足够了。饿殍遍地人竞而食,哪个傻瓜会觉得这像个太平盛世。如今马家的实力他如果不努力只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一丝波澜。恐怕何时再有天灾出现数百流民就能将他家园摧毁,亲人屠戮。

前往金城一行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意外,他也不是什么计谋高绝之士,更何况没有任何情报,他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并州与西域一行,熟悉的也就方圆百里之地,他需要有万全准备。

午后穿着一身常服的马越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数卷他练字用的竹简还有一些木棍铜环贴片马笼头等杂物。院子里是马休与马超正在修习祖传矛法。

竹简连上铜环与马笼头外覆一层兽皮便是简易当胸,传统马甲均是皮质,能起到阻挡砍伤的作用却不能防刺击。如今马越的坐骑已经不是曾经那匹黄鬃驽马,而是刺史梁鹄拨给他的十匹下等良马中的一匹白身黑蹄马,为战马穿上自制加强当胸之后他又担心战马的保暖与身体防护,便从家中寻来一张牦牛皮切割后覆于马身,既不沉重又可以保暖。马头用不着他担心,战马的覆面甲是标准配备,梁鹄给他这匹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白身黑蹄起名墨云,自从梁鹄送给马越之后马越对它很是喜爱,毕竟这是他第一匹真正意义上的战马。说来这匹战马的冲刺能力甚至比不上梁鹄送来的其他战马,但耐力绝对是马中一流,连续奔驰几个时辰都不会疲惫,这也是他尤爱这匹墨云的原因。

马匹的耐力对他来说才是重中之重,两年来他的身体飞速成长,如今七尺六寸的身长加上一身鼓囊囊的肌肉已经有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再加行囊与投矛长刀,已经非常沉重,没有耐力的马跑不快。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的军甲很有意思,普通军卒军服基本上只有个御寒作用,只是一层厚一些的布衣,胸口皮质护胸而已。几乎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而马越这个队正也只是有一层铁质扎甲护住胸口与腹部,其他位置也是几乎没有防御的。

因为没有防御,所以并不沉重。

整理好自己和马匹的甲胃已经是下午了,同候选交流一下武艺招式梁鹄便派人送来了四卷六韬,同时问他对于看护马场的人有什么推荐,马越便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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