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萧关不破,我等……唯死战耳!”
就在此时,曹虎跑过来喊道:“鲜卑……鲜卑人冲上来了,数量很多。”
“放箭!”
这一次的进攻不同于上次,天色已暗,守军看不清城下敌军的数量,也不知道他们的方位,只能通过叫喊声去射击,而城下的敌人却能一清二楚的知道守军的位置。
夜晚,是攻城最好的时间。
在两名千夫长带领下两千名鲜卑士卒奔跑着冲向城墙,视城上倾泻下来的箭雨如无物。
这两千部众平均三个人就有一件简陋的皮甲,甚至百人长还有精良的皮甲在身,箭矢对他们只能造成有限的伤害,他们是步度根部落里的精锐。
弓箭在这个时代,是决胜的必要因素不错,但皮甲铠甲也是应运而生,这些防御装备的存在意味着只有更强有力的弓才能射穿他们,但即便如此弓箭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仍旧难以动摇。
因为这个时代的着甲率,太低了。
当鲜卑部众冲上城楼的时候,一场血与铁的真正较量才真正开始。
这些身着兽皮口叼弧刀的鲜卑奴隶嚎叫着爬上城楼,手撑着女墙才站上城楼,手中青铜弧刀闪着寒光便朝着最近的汉军劈下去。根本不需要激励,鲜卑奴隶们都知道,攻下萧关,杀死敌人,他们就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否则不是被守军杀死,就是被自己的主人杀死。
被主人杀死会更痛苦,相比较而言他们更愿意被城头上的汉军杀死。
从他们被指派攻击关卡之后,他们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他们是敢死之士。
窦良抽出环刀,左手挥出铁盾拍在敌人的脸上,巨大的力量直接将这个奋力爬上城楼的倒霉鬼拍了下去,留下一声哀嚎。
“灵州窦良在此,鲜卑夷狗纳命来!”
寒光一闪,一刀斩出,城头上便爆出一蓬鲜血,便有一具尸身从云梯上滚下。
鲜卑人不断从云梯上爬上城头,现在搭在城上可不止三架云梯,而是整整二十架。
萧关不大,能登上城头的至多也就三千人,而此时…两千鲜卑人尽数站在城下,只待从云梯上爬上城楼。
马玩铁枪在手探出如龙,扎入攀上云梯的鲜卑奴隶身上,口中一声怒吼,“夷狗死来!”奋力向上一挑,接着扭腰发力,猛然间长枪掼着敌人的身体砸向云梯。
武人无名,在这个时代凭借功勋跻身军候的没有一个善于之辈,另一曲军候曹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