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冲上去还是留在这里用超出常人的眼神观看,人世间的心态还是被个人理智战胜,爬起身向哪里走去,也不知道这样属不属于‘英雄救美’。
如果属于的话,那我就再加点花边,我走到他们身边五六米处他们还没有发现我,于是我就脱口说出了当时最流行的一句话:‘‘禽兽放开那女孩。’’
果然有效,一共六个小流氓,手持明晃晃的小刀,即使在如此黑暗的沙滩上也显得如此诡异。
在我眼中黑夜如同白天一样,看着这六个染着一头绿色的长毛,让人很容易想到绿帽子,这几个家伙果真够屌丝。
六个流氓听到我的声音,停下来手中的活一至对外,那时的我如果说不激动是假,心里也没多想,也就想着:‘‘反正自己已经变成第一代妖尸了,会不会像《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中那样杀不死呢!’’也就这样发扬了英勇的英雄主义精神。
为首的那个绿毛,拿着那把小刀,斜着脖子晃晃悠悠的走到我面前,对着我的胸膛比划,当时我就想对着他说:‘‘你丫的是不是够不着哥的脖子。’’
那个领头的小混混大拇指从脖子后一撇指着那几个小混混对我说:‘‘你小子跟谁混的,在y市中居然连我马叉崇都不认识。’’口气中充满了狂妄。
我当时能跟谁混,哥可是三好学生,虽然学习差一点,但绝对是跟着共产党走的。
再想想那马叉虫,组合一块不就是一个‘骚’字吗?也不知道他爸是真有文化还是假有文化。
当时也就没想就直接说:‘‘你东哥是跟着共产党混的。’’搞得那一众人无语。
那个小混混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就把我给围住,口中爆着粗口,你说这世道怎么会有这种庸人呢!
咱在美女面前也不能丢人是不,也就一跳挡在那个女孩面前,摆了一个花架子吓了他们几个一跳,让他们一位哥是跆拳道黑带,趁他们不备拉起女孩的手就跑,口中还喊着:‘‘此时不跑,更待何时。’’跑的时候很显然那个女孩还处于那种发呆中,木木的随着我的拉力前进,也不知道是被吓到了,还是处于崇拜哥的出场。
后面六个小流氓口中边喊着:‘‘别跑!’’边追了上来,虽然哥的大长腿跑的很快,但是在有个累赘的时候怎么也发挥不出它的优势,一转眼我们便被包围了。
我一个鹤形拳一架,只听那头头说:‘‘扁他!’’接着哥就光荣倒地,被一阵拳打脚踢,那个女孩吵闹着要把我拉出去,让哥感觉到了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