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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翎安京城第一俊(2 / 4)

的动作滑落到地面上,林子抬头望了一眼天穹上的满月,也知时候不早了。

一抹晨曦穿透了云层,朝霞瞬间笼罩在整个文苍国之上,好像为大地披上了红妆。草尖上的一滴露珠映出五彩光辉,绚丽缤纷,但是它停留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瞬。

清晨,陈尔雅起了个大早,这是他有史以来起的最早的一次。平时太子傅来给他上课他还拖拖拉拉的,因为今天是他第一次去翎安城,也是第一次去完成陈煊交给他的任务,所以,他的心里异常兴奋,恨不得太阳快点升起,他好和林子一同动身前去自己期待已久的京城。

陈尔雅今天穿了件玉白绸缎长袍,精致的金丝滚边绣制在领口和袖口,米色对襟长衫清新温雅,腰带上挂着陈煊在他出生时御赐的平安佩;手执一把绘着梅花图案的折扇,三千青丝半束在脑后,墨色发带随风摇曳,黑色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泻而下,覆盖在背上,俨然一个出生书香门第的翩翩公子。

“林子,该出发了。”陈尔雅手执折扇,迫不及待的来到偏殿找林子,林子正在把一个布包往身上系,里边装的可能是他的武器和盘缠,他光顾着想翎安城多么好玩,忘记了这些必备品。

“好了,看把你高兴的。”林子冲陈尔雅粲然一笑,少年俊朗的脸庞渐渐变得成熟,“不过,你怎么又穿白色的衣袍,记得我每次见你,你都喜欢穿这种颜色的衣袍,虽是去民间微服私访,但好歹要穿成富人的样子吧,当今最尊贵的颜色要数紫色和玄色,将相王侯都可穿,黄色才是皇室之人所用,你只要不穿黄色的衣袍就可以了。”

林子这一通啰嗦让陈尔雅有些不耐烦,其实他就是喜欢这种颜色而已,因为他的心里有一个才子梦,所以喜欢如此干净温润的颜色:“林子,你有所不知,我之所以喜欢白色,是因为白色清正廉明,文雅大方,潇洒狂傲,故而我才深爱此色,不像其他皇子一样,喜欢花花绿绿的衣袍。”听陈尔雅如此解释,林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两人走出东宫,迎着清晨初升的太阳,走入朝霞之中,来到了京城——翎安。

翎安城的街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周围摆摊子的商贩的吆喝声经久不息,行人来往穿梭,一派繁荣和谐的景象,陈尔雅与林子就穿插在这些平民百姓,达官贵人之中,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此时的动机。

陈尔雅手执折扇,好奇的打量着城中的一切,林子默默与他并肩同行,两个俊朗的少年很快就成了此处一道亮丽的风景。到翎安城之前,陈尔雅本想在外以兄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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