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凡和聆妤惬意自在地在孤烟城的大街之上漫步着,这是许久以来难得的悠闲。
“凡少爷,我们不是要去找胤大哥和炽阳吗?”聆妤虽然疑问,但是却笑得很美。
“不急,时间早着呢!”夏凡笑着道,“我们还没在这城中好好逛过呢,正好眼下有钱有时间,还不赶紧把厄乘那个老鬼送咱们的十六万炼金好好挥霍一下?”
“凡少爷,虽然十六万炼金也不是小数目,但也要谨慎使用啊,如果用在修行上,也是会有很大帮助的。”聆妤笑着劝谏夏凡。
“修行什么的都无所谓啦,聆妤姐喜欢才是最重要的!但凡是聆妤姐看上的都买!”
夏凡随手给正好经过的一个不知卖些什么的摊子甩上一张金票,豪气地指指点点着道,“那个那个还有那个,买买买!全都打包送到升烟阁!”
“好嘞!”摊主登时喜出望外。
聆妤一把抢回那张金票,急道,“我根本都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才好奇看了一眼,凡少爷怎么这就要买?”
“你看上了嘛!咱们有钱嘛!”
“凡少爷,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啊!难道你跟钱有仇?”
“确实有仇,因为这笔钱咱们差点在千夜城里差点被厄乘那个老鬼搞死,我非把他这些钱花出个人神共愤不可!”
“凡少爷,金本无罪,祸由人生,这样胡乱用钱是会出问题的!”聆妤有些急了。
“好好!聆妤姐别生气,我不买就是了!”夏凡急忙道。
聆妤转颜笑道,“凡少爷,别怪聆妤啰嗦,只是聆妤从小受珑氏的教育,对金钱的观念有些严苛了,但是这也是珑氏一族昌盛千年百世不衰的根本所在。”
“珑氏?”夏凡见聆妤随口提起了珑氏,便趁势问道,“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氏族?既然人们称你三姐为公主,这么说珑氏是王族吗?”
聆妤摇了摇头,“珑氏从未掌握任何王权,并非王族,只不过人们对珑氏十分尊敬,所以那样称呼罢了。”
“但是总是听人们说孤烟城珑氏,好像整个孤烟城都是珑家的?”
“这样说或许也没错。”
“那也和王室差不多嘛!升烟阁也要听珑氏的指令办事吧?”
“也并不全是这样。”聆妤一边走一边说着,“不过珑氏的确在孤烟城和佣兵总公会的建立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所以佣兵总公会也一向以珑氏为尊。”
“有什么故事吗?”夏凡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