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能超过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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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不列颠大岛受到了北大西洋暖流的影响,天气和气候总是很温柔的,就连雨水从天空飘落也是温柔的,软绵绵,果真是一个居住环境很好的地方。
此刻的朗纳尔的军队在软绵绵的鹅毛细雨中行军,行军的速度并没有因为雨天的影响而减慢速度,反而在这种天气下,还能感觉到一种阴柔的舒服感觉。
因为经历过许多场战争的战士们的盔甲和衣服上染满了血液,不知道是自己的血液还是敌人的血液,凝固的血液让身体变得掣肘,感觉并不好受,而恰到好处的毛毛细雨飘到那些早已凝固的血液上,慢慢让它融化。
“埃瑞克,还有多久的路程才能抵达朗德雷斯城?”朗纳尔毫不客气的使唤起了埃瑞克。
其实这个后世叫伦敦城此刻教朗德雷斯城,要更名伦敦要等到1066来自若曼底的威廉征服了英格兰才会改名的。
“少爷,我得等等去问问!”埃瑞克自己也不清楚,想知道,那就得去问本地人了。
当军队路过一个村子时,原本在田间劳作的众人和在村子门口附近玩耍的孩童,看到了大军的到来,赶忙跑回了各自的家,紧忙将家里的房门给关闭上了。
这个时代,军队可是人见人怕的,就算是自己国家的军队,说不定也会冲进村子,开始搜刮抢夺村民的财物。还有一些贵族,穿上靓丽光彩夺目的盔甲,便是贵族老爷,同时也可以换一副很不起眼的普通盔甲,变成一名强盗,特别是在这些贵族穷困潦倒的时候,这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埃瑞克没有给村民们过多的尊重,直接走到一户人家的面前,用力敲响了那已经破烂不堪的木门,木门承受不了这么大力量的敲击,直接嘎吱的一声,木门直接倒在了地上。
而此刻,埃瑞克也能清楚的看到房里站着的四人,一男一女父母和两个一男一女的小孩,四人都很瘦削,看样子就是吃不饱的主,此刻正在用警惕和害怕的目光看向自己,并且身体还不停的打着哆嗦。
尽管已经知道木门十分的破旧,木门就这般突兀的倒下是埃瑞克所没有想到的。
埃瑞克没有理会四人害怕的目光,直接开口询问道:“你们知道这里离朗德雷斯城有多远吗?”
此刻所在的伯爵领正是米德尔赛克斯伯爵领,就是不知道距离朗德雷斯(伦敦)的距离还有多远。
“大...大人,您问的是什么,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