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知凯之所以敢这么干是因为以前两人没少动手,只不过今天是在TAXXX酒吧的包厢里罢了。这人一喝多了就容易冲动,跟着朴知凯一起冲进来的都没少喝。
说实话当时如果是王校长或者秦奋斗等顶级二代在场,哪怕朴知凯喝多了他带来的人也不敢动手,毕竟人的名树的影他们惹不起。
可屋里是陶旭升等人,其中几个还是曾经帮李泰哲打过架的,那还有什么顾忌。
十三个人打七个按理说很快就能结束,输的人挨顿打鼻青脸肿的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惊动了官方最多拘几天,朴知凯认了。
可没想到司明一出手直接放倒了六个,再加上后来万重山三人加入战团,朴知凯等人惨败,个个伤得不轻。
这事也是赶上他们倒霉,司明宇今天出来戴的是那块价值八百万的百达翡丽超级复杂功能时计5002R玫瑰金款,要是那块价值二点五亿的他可舍不得拿出来栽赃他们。
他故意一拳打过去让对方抓住了手腕,这手腕上戴着的表不就有指纹了么,随后趁着铁山靠发力的时候暗中把表放进了对方衣服口袋里,那种情况下谁会注意啊。
这事只需要足够镇定身手足够敏捷很容易就做到了。
对方当然不会承认了,寻衅滋事打架和冲进来抢劫量刑可是天壤之别的。可是不是抢劫要看行为看证据,不能嫌疑人说不是就不是吧。
经过鉴定司明宇的手表上确实有对方的指纹,而且表也确实在对方衣袋里找到的,这就符合抢劫的条件了。更严重的是这块腕表价值八百多万,已经算是数额巨大了。
而且朴知凯在进来动手的时候司明宇大喊了一声:“住手!你们这么多人冲进来要抢劫不成?”,在场的证人们可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带着一群人冲进包厢里动手打人,还把其中一人价值不菲的腕表给撸下来装自己兜里了,受害者也曾出言制止嫌疑人的行为却没有效果。最有意思的是被栽赃的那个倒霉蛋因为没少喝酒,当时的情况他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
你说你只是想出口气把人打一顿,那为什么要对方的表会在你口袋里出现了,你说不是你拿的为什么上面有你的指纹。这种情况下对方十几名律师加一起也想不出任何脱罪的办法。
事情被定性的是团伙十三个人谁也跑不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十年起步已经是必然的了,郑律师带人在想办法让对方能达到入室这个标准,一旦符合这条那至少得弄进去两个无期,其他几十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