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5 抱起来(1 / 2)

都是一群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这辈子就没亲眼见过水稻这种东西。

更何况,是亲手插秧?

一群年轻人兴奋地下了地,等进去,就发现根本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玩。

里面全是污泥,鞋子踩进去,就别想再拔出来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郁思甜,她是最快上手的一个。

唐新柔哪怕看不惯她,此时也惊讶了。

“你会啊?”

郁思甜一愣,直起腰来:“我老家是在大山里。”

虽然父母跟哥哥都很娇惯她,可到底是不能跟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比。

唐新柔微愣,打量着郁思甜,从外表跟她平时的表现看,完全看不出来。

“抱歉。”

郁思甜没想到唐新柔会跟她道歉,耸耸肩无所谓道:“没什么。”

只要能火,一切都可以成为她博取关注的点。

唐新柔虽然慢,但她认真。

其他人都在打打闹闹开玩笑的时候,只有她们这几个人在认真插秧。

潘石雨腰不好,就在水田上看着。

宋窈窈鞋子又大,走在水田里格外艰难。

于是,等洛星光他们一回头,就发现宋窈窈站在原地,把自己四周都给插上了秧苗。

最后把自己困在了中间。

“噗——”

洛星光无情嘲笑,“宋窈窈,你不是天才吗?怎么会干出这么蠢的事啊?”

宋窈窈白了他一眼。

低头把挡住自己路的秧苗又拔了出来。

郁思甜眼里划过一抹异样情绪。

之前没有接触过,只从网络上那些只言片语了解这个女孩子。

可能是先入为主,从第一次见面,就讨厌这个搞特殊的宋窈窈。

她是一个人来奉城的,虽然李斯年叫人帮她搬了行李。

但一进宿舍,就发现有个最特殊的舍友。

不仅开学没来报道,各种摆设以及桌子上的护肤品以及电脑等物件,都是用的最好的。

整套下来,抵她全家上下好几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的收入。

而这,只是人家大小姐的基础生活用品配备条件。

可现在她发觉,宋窈窈其实也没有那么讨人厌。

娇气却不做作,该干的活从不逃避。不骄不躁,不争镜头。

性格似乎也——

蛮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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