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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曼曼回国(1 / 4)

“滴滴滴滴”手机铃声响了,顾随风拿起最新款的手机,那边传来一个妩媚的女声:“随风,我是曼曼,今天刚落地到京城。今晚调一下时差,明天晚上咱们一起吃个饭吧,叫上一鸣一起。咱好久没见了,要好好聚聚,等我安排。”

肖曼曼完全没有给顾随风拒绝的机会。出国历练让她少了一些之前小女生的感觉,更加干练了。

顾随风看了下日历,思考了几秒,本想着推脱,但是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又不忍拒绝:“好吧,那明天见。”

他放下手机,轻叹一口气。肖曼曼三年前从A国大学毕业后,又去了澳大利亚读了研究生,中途,还飞去A国看望过一次自己。其实他一直知道她喜欢自己,只是他对他只是从小长大的朋友的感情,并没有其它,但是碍于关系,也没有明确拒绝。

她学的专业是国际财会,上一辈肖家已经逐渐从政坛退出,开始经营实业,因为有足够的背景,已经颇具规模。她还有一个哥哥,家里面虽没指望她学成后接班,但是也一直着力作为副手培养。

顾随风的父亲一直很喜欢肖曼曼。当年出事前,肖曼曼和许一鸣来家里玩,刚好父亲在家,对她十分热情客套,小曼小曼地叫,还叫妈妈给她一些女孩儿喜欢的小首饰。

这一切顾随风都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作为顾家唯一的孩子,而且是儿子,肩负的家族使命很重。联姻是让家族强大的重要一步。

但是,自己并不喜欢做一个棋子。虽然顺了父亲的意去了美国读军校,后来又创立公司。但感情的事,他不喜欢父亲插手,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将就,只有爱情不行!

至于曼曼,她比自己小两岁,从小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学开始就认识。他对她的感情,更多像对亲妹妹一样,一起长大的情谊让他愿意关心她,爱护她,但是也就仅此而已。

第二天中午,顾随风接到了肖曼曼的电话,说晚上七点到雍王府旁边的一个私人会所吃饭。

他穿着卡其色的长风衣,里面是灰色的衬衫和羊毛料西裤,脚上一双棕色的牛津鞋,这样精致的打扮,一看就是刚归国的成功人士。在国外顶尖名校读书的日子里,培养了他的品味。

在国外,他俊秀的面庞,刀锋般的鼻子,配上白皙的皮肤,经常让人们误认为他是混血,但是他总是很直接地澄清:“I’mChinese!”星探多次游说他做模特,但是他知道,那只是青春饭,他的志向,远不止于此。

陈强开车把顾随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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