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费恩感觉自己要死了。
在听说鱼人随着商队一起前行的消息后。
艾雅女神在上,这太荒谬了!
人类与鱼人随行,这与将自己的脑袋送到老虎嘴边有什么区别?
“妹妹,哥哥,母亲,父亲,我要死了......死于商队老板的愚蠢。”约翰·费恩绝望的将这一切记录在纸上,作为自己的遗书。
约翰·费恩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母亲在城里开了一家服装店,而父亲则负责制作衣物,主要售卖的对象是中产阶级与城市里的偏下层人民。
因此,约翰·费恩有钱,也有资格去读书。虽然老师讲的知识并不多,但也足以让约翰·费恩识字写字,懂得算术,能帮助父母处理账单上的数字。
这在人们九成不识字的大环境下,已经算是高学历了。
也因此,约翰决定离开家,自己打拼。
几年间起起伏伏,但总体而言还是赚了不少,这次蹭商队一行,就是想顺路回家看望父母。
只可惜,马上自己就要死在路上,赚的钱也全部白费了。
想到这里,约翰就是一阵绝望。
那个由自己等人推选的商人,居然在回来后安慰自己鱼人是有理智的,不会攻击人类,让人们放下心。
狗屁!
那是魔兽,魔兽怎么可能会不垂涎人类的身体血肉?约翰可听其他人说过,有人的二叔家的孩子的邻居家的少女就是被魔兽从家抓走的,找到的时候只剩被撕碎的衣服了!连血迹都被舔的干干净净!
鱼人,约翰也听别人说过,长相奇丑无比,有着一个鱼头和接近人类的身体。
那么丑,肯定也是魔兽!肯定也会吃人!
面对魔兽,商队护卫不仅不将其杀掉或驱赶,反而放过来与人类同行,他们的脑袋都被狗吃了吗?
最可气的是,居然还有蠢货相信了那个商人的话,相信鱼人不会袭击人类。
何止愚蠢!简直愚蠢!
如果这些散户团结起来,向商队施压,还有那么一丝可能。毕竟刚刚约翰听到护卫那边也是一阵哗然,想必对于商队的决定也是十分不满。到时候上方联合,总能将鱼人赶出去。
唉,可惜啊,自己遇到了一群猪队友。
约翰将腿上的笔记收起来放进包里,坐在地上怔怔地抬头望天。
累了,毁灭吧,赶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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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