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清欢未摘下面巾,只是不疾不徐地说道:“感谢诸位的捧场,清欢不胜欢喜。”
“清欢姑娘最棒!”
“清欢,清欢,我喜欢你!”
“清欢姑娘的声音真好听。”
“我要是能与清欢相处一刻,也心满意足。”
……
底下人讨论热切,二楼弹奏的清欢面色平静。
“姑娘,他们好热情。”伺候清欢的丫鬟红珠望着楼下那一双双热切的眼睛,语气有些得意。
何人不喜欢清欢姑娘呢?美丽大方如九天玄女,迄今为止无人得见的真容,万妈妈精心打造的春华楼第一行首,可不是随便吹吹的。
清欢语气平静,“人云亦云。”
她只是一个卑贱的青楼女妓,谁看得起她?热烈追求她的公子书生,无非是图个新鲜。
一旦她跟了哪个公子,新鲜劲一过,指定大难临头。
“姑娘,他们追捧你,也是你的魅力吸引了他们。”红珠说道,“姑娘国色天香,有柳絮之才,一般人能比得了姑娘?”
“我是风尘女子,哪能和大家闺秀相提并论?”
清欢苦笑。
她要有的选,宁愿当个普普通通的百姓,也不入秦楼楚馆当那劳什子的行首。
说得好听卖艺不卖身,可是,万妈妈那是吊着大家胃口,只要时机已到,她就得跟着恩客走。
恩客是青楼的神,她是什么东西?
红珠看得出清欢被勾起了不愉快的记忆。
没有人知道清欢的父母是谁,只知道她千里迢迢来京城寻找父母,就被不怀好意的邻居给骗到青楼了。
当时的清欢用尽各种方法想逃跑,却逃不了,死不了,无可奈何下,清欢无奈选择了留下。
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伴随着清欢度过了无数个春秋。
“卖艺不卖身?”清欢随即端起一旁的酒壶,喝了酒,面色酡红,“骗人的,骗人的。我就是那低贱的尘土,任人踩踏。”
“姑娘,别喝了,小心喝醉了。这里是盛老板的地盘,是盛老板邀请我们来的,你待会还要见一见盛老板呢。”红珠无不担忧地抢过清欢手里的酒壶。
清欢酒量极差,喝醉了容易冲动,说出一些大家不乐意听的话,要以这副面容见盛佩君,对清欢是很不利的。
清欢眸光隐含泪珠,“要我喝酒吧,让我一醉方休,忘了那红尘